花2000元加入微信群,幻想著三次分紅后可以獲利6.7萬元,郭某還在做這美夢時,卻突然被人踢出群,她才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根據(jù)這一線索,警方順藤摸瓜,連續(xù)抓獲了四名詐騙嫌疑人。
更讓民警意外的是,這四人所使用的詐騙手段,居然是一個帶有傳銷色彩的詐騙騙局,經(jīng)辦民警此前都沒聽說過。今日上午,警方對外發(fā)布了這起案件。
暫住在集美僑英轄區(qū)的婦女郭某喜歡上網(wǎng),在今年3月底時,她通過上網(wǎng)搜索,加入一個名為“野狼高端互助群”的微信群,后者號稱是投資理財群,只要新會員在入會時一次性交納2000元,就可以參與分紅返現(xiàn)。在該群的公告欄里,對方許諾說,第一次返現(xiàn)是1000元,第二次返現(xiàn)4000元,到第三次也就是最后一次返現(xiàn),高達6.4萬元。
郭某說,她在交納了2000元后,等了十多天也沒有等到返利,不得已她和微信群主聯(lián)系,沒想到對方卻語氣生硬地對她說:“這東西你也信?”隨后郭某就被對方踢掉,且群主再也不接她的電話。
發(fā)現(xiàn)被騙后,郭某馬上報警,警方介入調(diào)查,通過偵查,民警鎖定36歲的廈門籍男子董某勝有作案嫌疑,4月1日中午12點,市公安局特勤大隊聯(lián)合集美分局刑偵大隊對董某勝展開抓捕,在位于翔安東園村的暫住處內(nèi),將董某勝和其同伙張某欣(男,38歲,廈門人)抓獲。
同時,民警還掌握到在東園村內(nèi),還有另外兩個作案手法類似的詐騙窩點,當天中午1點,警方將嫌疑人張某釗(男,40歲,廈門人)和張某景(男,26歲,廈門人)抓獲,并繳獲一批作案用的電腦、手機和銀行卡等物。
據(jù)審查,董某勝在今年3月2日,經(jīng)張某釗介紹,加入了“野狼高端互助群”,在交納了2000元買號費后,獲得一個ID,隨后他又陸續(xù)加入了另外三個群,并成為其中一個群的群主,通過收取買號入群費,詐騙得利4萬元。
而張某釗在今年2月底由人介紹進入該群后,共加入6個群,并成為其中一個群的群主,通過收取買號入群費詐騙所得6.7萬元。
警方審理查明,董某勝等4人均被他人以相同手法詐騙2000元,有的交錢給群主后被對方直接踢出群,他們受騙后發(fā)現(xiàn)可以如法炮制欺騙他人,于是就以相同方式在微信上招攬生意,以所謂的互助模式進行詐騙,4人共計違法所得10余萬元,受害者來自全國各地50多人。
目前4人已被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的調(diào)查中。
【揭秘】 群主一旦解散群,你都不知道找誰去!
嫌疑人董某勝被抓獲。
類似“野狼互助投資圈”的微信群在全國其他地區(qū)也有出現(xiàn),雖然名號略有差別,比如“雪狼”、“狼排”、“鷹排”等,投入資金也不盡相同,但操作模式如出一轍,都是用小額投資高回報做誘餌,吸引人員參與,一般在一個月內(nèi)就會散群消聲,連受害人都不知道錢去哪,也不知道該找誰。
【玩法】
小額投資拉人頭,當上群主可賺6.7萬元
以“野狼高端互助群”微信群為例,該群分7個層級,總?cè)藬?shù)達到127人。規(guī)則規(guī)定,每位新人入群后,固定被安排在第七層,交納2000元。當?shù)谄邔?64人)滿員后,前16人湊齊的3.2萬元,平分給第六層(32人)每人1000元,第17人到第32人所湊齊的3.2萬元,平分給第四層(8人)每人4000元,最后32人所湊齊的6.4萬元,則全部由群主(1人)收走。這時群主主動退群,該微信群產(chǎn)生裂變,由第二層的兩位副群主,每人各自分得62人,再各自建群繼續(xù)排下一層,等待新群的第七層招募入群。
“比如你是第二層的人,雖然第一輪沒有分到錢,但下一輪成為了新群主,你就可以分到錢,而且最后一筆是6.4萬元。”有網(wǎng)友分析說,這樣算下來,當群主在第七層位置時,交2000元,但在逐級上升的過程中,一共可以分三次錢,收益為6.9萬元,扣去入群時交的2000元,最后收益是6.7萬元。
【漏洞】
想當群主不簡單,想要卷錢卻容易
記者注意到,第七層的新人要經(jīng)歷6次升級成為群主,他所經(jīng)歷的群必須經(jīng)過6次的裂變,每次裂變時必須有64人的加入,也就意味著做到群主必須要有384人的加入,而群主要想收到最后一筆6.4萬元,還需要發(fā)展64人。
但民警分析,這只是最理想的狀態(tài),實際情況遠比該狀態(tài)要復雜,因為“野狼互助”是裂變式的,一個群主出局后,就會分裂成兩個群,這些分裂出來的群之間就成為競爭關(guān)系,所以64名新人想要全部成為群主并出局,涉及的人群將會非常龐大。
此外警方還稱,不僅達成出局的目標很難,而且資金安全也沒有保障,因為新人所交的2000元錢,都是直接通過微信轉(zhuǎn)給群主,然后由群主進行分配,資金處于無監(jiān)管狀態(tài),群主也是網(wǎng)上的虛擬人物,一旦其卷款消失,投資者根本無力維權(quán),這就成了徹徹底底的詐騙。雖然個人投入的資金不多,但集合起來也不是小數(shù)目。不法分子也正是利用投入低這一特點,迷惑投資者。
此外民警還說,因為這個微信群聊是由群主來決定群成員的去留,群主的權(quán)力非常大,有的群主會在即將功成身退時,將副群主踢走,替換成自己的小號,這樣一來,等于群主用大號賺完一次6.7萬元后,再用小號賺6.7萬元,而且這種模式可以無限循環(huán)。
“而且群主可以隨時解散該群,這樣連錢都可以不用分,就全部被他卷走。”民警說。
【危害】
和非法傳銷高度相似,載體轉(zhuǎn)移到微信上
此外,“野狼互助”的模式和傳銷的運作手法高度相仿。民警說,“野狼高端互助群”微信群在一定程度上具備金字塔型的組織模式,通過底層的投入支付上層的回報,和非法傳銷的相關(guān)特征吻合。但是否屬于傳銷,還需要進一步的調(diào)查認定。
民警說,“野狼互助”和傳統(tǒng)傳銷模式不同在于,一是投入的資金比較少,二是整個運作過程全部都搬到了微信上,沒有線下實際發(fā)展的人頭,所以看起來達到出局目標比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