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朋友”急著回國,泰銖沒法用,發來“轉賬圖”,“錢打你了,先用支付寶轉7800元給我吧”;街道辦“朋友”要給領導紅包,身上錢不夠,一想朋友急需錢,立馬轉去2萬元。
詐騙理由來不及更新,詐騙手段玩不出新花樣,騙子索性在詐騙工具上動心思。昨日,記者從市反詐騙中心了解到,從今年1月起,接報涉案贓款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流轉的警情有所增長,占到總詐騙警情的四成。
【案例1】
被騙7800元
第三方平臺立即轉移取現
10日下午,周女士正在肯德基享受周末時光,一條QQ驗證消息跳進手機:“小周,我是阿文,記得我嗎?”看看對方昵稱和頭像,周女士想起了這位在泰國的“朋友”。
“原來這朋友換了新QQ號”,周女士沒有一點懷疑,添加了好友。
無事不登三寶殿,簡單問候后,阿文表明來意,稱有急事要回國,但外幣無法直接購買國內機票。“我先將所需7800元機票錢用泰銖折算后轉給你,然后你轉人民幣給我可以嗎?”
幾分鐘后,對方發來一張截圖。周女士看到這是一張普通的銀行轉賬截圖。圖片中寫著“對方已收到您的7800元款項”,下方是付款賬戶和收款賬戶信息。阿文告訴周女士,“到賬可能會需要一點時間哦。”
周女士一看轉賬狀態成功,心里就踏實了。緊接著,她就通過支付寶,將7800元轉到對方指定的銀行卡。
市反詐騙中心接到報警后,啟動緊急止付,可錢已經被詐騙嫌疑人轉走。
第三方支付轉賬:詐騙嫌疑人銀行卡收到錢后,馬上再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線上支付工具進行轉賬或消費,迅速將贓款轉賬至其他銀行卡取現,或直接在網上購買商品(以購買話費充值卡、購買游戲充值卡為主)再出售商品變現。
【案例2】
賬戶里2萬元現金
騙子用POS機全刷走
2月29日下午4點14分,王先生接到一個電話,“我是XX啊,你街道辦的朋友,我換號碼了,過兩天來我辦公室坐坐吧。”
3月2日,王先生來到街道辦,對方卻打來電話,低聲說,“有領導在,你先借我10000元現金……”王先生拿著8000元在樓下等了半天也沒有消息。
對方又打來電話,“你直接打到領導卡上吧,8000元不夠,你想想辦法。”想著朋友也是急用錢,王先生將8000元轉過去后,又找朋友阿丘借了12000元,朋友同樣將錢轉入對方賬戶。3日,聯系不上借錢的“朋友”,王先生核實后發現被騙。
反詐騙中心調查發現,嫌疑人卡內的2萬元錢,隨后也分多次,在網上通過第三方“隨行付支付有限公司”的POS機刷走。
第三方支付銷贓:這是典型的“POS消費”銷贓法,詐騙分子誘騙被害人將錢款轉賬至其指定銀行卡,然后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發行的商戶POS機進行刷卡消費。
【趨勢】
第三方平臺轉移快
成詐騙工具“新寵”
兩個案件,一個“支付寶”,一個用POS機,共同特點都是詐騙嫌疑人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將錢轉移。
昨日,據市反詐騙中心透露,相比之前詐騙嫌疑人使用銀行卡作案,這是一種新趨勢——越來越多的詐騙嫌疑人,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將騙來的贓款進行快速轉移。
“今年1月以來,這一現象愈發明顯。”反詐騙中心民警透露,今年1月份,市反詐騙中心共接報涉案贓款通過第三方支付機構流轉的警情占總詐騙警情的35.9%;2月,這一數據為35.16%。雖有小幅度回落,但跟去年相比,已占到三成多。到了3月,這一數據直接飛漲至44%,并有持續上升趨勢。
換句話說,第三方支付平臺已經成為詐騙嫌疑人“新寵”。而這種情況,全國各地也都出現。
【應對】
第三方平臺有責任
提高POS機門檻
近年來,隨著第三方支付市場的發展,支付、結算工具的推陳出新,犯罪分子也在不斷改變詐騙錢款的流轉方式。由于第三方支付機構申請方式上更便捷、贓款轉移更隱蔽、贓款套現更快捷,同時作案地點突破地域限制,受到騙子青睞。其中POS機是值得關注的一點。目前,市面是存在一些非正規渠道獲得的POS機,也會在交易的過程中,存在將錢騙走的可能。
市反詐騙中心民警表示,目前已注意到這一趨勢,接下來會跟人民銀行配合協作,做出監管。同時也要提醒第三方支付平臺,擔負起社會責任,不要一味為了追求市場占有率而大肆發行POS機之類的產品,提高申請門檻。
【名片】
第三方支付
業內人士劉先生解釋,第三方支付就是我們一般所說的非金融支付機構,是一些和產品所在國家以及國內外各大銀行簽約、并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第三方獨立機構提供的交易支持平臺。截至去年9月,我國目前擁有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平臺有200多個。
第三方支付平臺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以支付寶、財付通為首的互聯網型支付企業,它們以在線支付為主;另一類是以銀聯電子支付、快錢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業,側重行業需求和開拓行業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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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檢法”來電
騙走500萬元
冒充警察打電話給你,告知你涉嫌洗錢被通緝。近期福州一女子被騙走了500萬元。
今年3月,被害人陳某接到假冒電信公司工作人員電話,稱其在上海開戶的電話欠費兩千余元。陳某否認后,騙子又以陳某個人身份信息可能被盜為由讓其向上海公安機關澄清事實。
之后,一名自稱是王警官的人員與陳某聯系,稱其涉嫌洗黑錢被通緝,騙子以調查涉案贓款為由,套取了陳某個人賬戶存款信息。接下來,陳某收到自稱是檢察長的電話,誘騙陳某到酒店開房并使用酒店電腦登錄指定網站查看“通緝令”。看到自己的個人信息寫在上面,陳相信了騙子說的話。而后,陳某又被誘騙每筆轉賬交易的短信驗證碼等,致賬戶資金被轉走。至4月初陳某報案時,共被騙走5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