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新女友,男子狠心拋棄發妻。然而,男子離婚后卻發現新女友“劈腿”。昨日,當事男子竟報警求助。
4月13日早上,集美分局馬鑾灣邊防派出所接報警稱在轄區扶搖路口發生糾紛。報警人李先生表示,自己被一名已婚女子以騙婚的方式詐騙3000元人民幣。民警將李先生帶回派出所后,經過仔細詢問,終于弄清事情原委。
原來李先生是四川人,46歲,一直在晉江打工。2014年,李先生認識了一名叫張艷的安徽女子。張艷盡管也已經結婚,但才25歲。兩人竟然談起了“戀愛”,雙雙玩起了婚外情。
在得到張艷會嫁給他的口頭承諾后,2016年年初,李先生在四川老家與原妻離婚。讓他始料未及的是,剛離完婚,張艷就離他而去,玩起了失蹤。李先生經過多方打聽才知道張艷又與別的男子談起了“戀愛”。又惱又氣之下,李先生想起曾經給張艷買過價值3000元的首飾,就報警稱與他人有糾紛。
對于李先生與張艷的行為,馬鑾灣邊防派出所官兵給予了嚴厲的批評。至于購買的首飾等貴重物品,李先生可自行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