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廈門市紀委獲悉,4月25日,廈門市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一步正風肅紀。
1、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蔡永河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07 年至2015年中秋,蔡永河在擔任湖里區經濟貿易發展局局長、湖里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湖里區金山街道黨工委書記、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期間, 多次在春節、中秋等節日接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現金、購物卡、加油卡等,共計人民幣15.55萬元。2016年1月,蔡永河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按科員重新確定職級,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2、翔安區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許生強違規操辦婚宴問題。2015年1月14日,許生強在操辦兒子婚宴過程中,未如實報告操辦情況,并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禮金4.004萬元和其他禮品。2016年3月,許生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石好榮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問題。2014年10月至2015年8月期間,石好榮先后三次在某陳酒養生收藏館接受其管理、服務的社團相關人員的宴請。2016年3月,石好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市規劃委建筑景觀處處長陳琦、法規監督處處長程靜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健身活動等問題。從 2005年底開始,陳琦、程靜在學習打網球的過程中,由管理服務對象支付場地租金及相關費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特別是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后,陳 琦、程靜仍然繼續接受邀請,參加管理服務對象提供的打球活動安排,并接受對方贈送的網球拍及吃請等活動。2016年2月,陳琦、程靜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市殯葬管理處處長華成海公車私用問題。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期間,華成海經常利用公車接送其上下班之機,搭載其外孫上學和放學。2016年3月,華成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指出,今年1-3月,全市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8起,處理61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4人,并對32人進行責任追究。
《通報》強調,這次通報的5起典型問題都是黨員領導干部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的頂風違紀行為。各級領導干部要從中吸取深刻教訓,引以為戒,帶頭增強黨章 黨規黨紀意識,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按照“三嚴三實”要求,自覺凈化“社交圈”和“朋友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擔負起主體責任,堅持堅持再堅持,持之以恒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十個嚴禁”等紀律要求,緊盯節日期間易發多發及隱形的 “四風”問題,切實防止反彈、變異;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班子換屆,深入開展紀律教育,堅決維護黨規黨紀的嚴肅 性。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經常抓,抓經常,敢于較真、敢于碰硬,以問題為導向,把監督檢查各項工作做細做實做深;要堅持執紀必嚴,綜 合運用“四種形態”,堅決整治各種頂風違紀行為,特別是對不收斂、不知止的行為,要從嚴查處問責,并點名道姓通報曝光,持續強化“不敢”的氛圍,促進“不 想”的自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