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波幫扶特殊群體的惠民政策來了。學齡前殘疾兒童的醫療康復項目納入醫保;困難殘疾家庭新建、翻建住房可領補助。此外,普通高中學生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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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齡前殘疾兒]
康復項目
納入醫保
符合規定的0歲—6歲腦癱、孤獨癥兒童相關的醫療康復項目將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近日,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殘疾人民生。
實施意見明確,對生活困難、靠家庭供養且無法單獨立戶的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低保。對殘疾人參加社會保險將更加支持,在九項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城鄉基本醫療保障范圍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城鄉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的醫療康復項目,提高報銷比例,逐步將符合規定的0歲—6歲腦癱、孤獨癥兒童相關的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范圍。
同時,將健全殘疾人康復服務網絡,繼續實施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訓練補助并將補助年齡逐步擴大至16周歲,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普遍開展殘疾人醫療康復服務。
對殘疾人受教育水平的提高,實施意見明確,2016年全市學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比例達到95%以上,“十三五”期間實現每個區有一所特教學校。
實施意見還提出,將醫院、學校、公園、火車站、機場、社區服務中心、銀行、郵政等公共服務場所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列入文明城市考評項目。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無障礙設施建設率達100%,既有道路、公共建筑無障礙設施改造率達80%以上,公共停車場設置殘疾人專用無障礙停車位。(記者蔡櫻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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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殘疾家庭]
蓋房修房
可領補助
昨日,記者還從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殘疾人小康進程的實施意見中了解到,我市將繼續對困難殘疾人家庭實施危房改造補助,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新建、翻建住房每戶補助5萬元,修繕每戶補助2.5萬元。對農村住房困難殘疾人家庭在規劃許可的條件下給予優先安排宅基地,優先辦理新建、翻建住房審批手續。到2020年,完成全市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務。
實施意見還將積極推進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到2017年各區至少建有1所殘疾人輔助性就業機構,滿足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體殘疾人的就業需求。符合條件的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實行定額減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征標準由1500元/人提高到5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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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難計生家庭]
就醫可走綠色通道
近日,廈門市衛生計生委、市計生協會發出關于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就醫綠色通道的通知,幫扶存在特殊困難的計劃生育家庭,妥善解決他們的生活照料、養老保障、大病治療和精神慰藉等問題。
通知適用的對象為戶籍在本市行政轄區、獨生子女死亡或三級以上傷殘,且未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成員。
各區衛生計生局幫助有需要的計生特殊家庭成員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救助授權書》,在危重癥急救時,醫療機構代為行使知情同意權利。特殊家庭成員在本區門診、急診時,享受“先診療,后結算”服務,診療結束后除醫保外,自費部分按規定結算。
各區計生協會將為特殊家庭成員免費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根據《合同》條款可給予住院津貼保障或意外醫療保障。
各區衛生計生局將與轄區三級以上醫院簽訂協議,制定服務項目,為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成員核發《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方便就醫卡》,為就診開通“就醫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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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高困難學生]
助學金標準提高
在廈就讀普高的困難學生注意了,今年春季學期起,相應國家資助有所調整。
記者了解到,先前廈門市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 難學生國家資助工作依據文件為《廈門市財政局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通知》(廈財教〔2011〕3號)、《廈門市財 政局廈門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廈門市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廈財教〔2011〕4號),近日兩份文件有效期延長至2017年8月31日。
根據文件,設立“普通高中學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島內、島外普通高中資助面分別按在校生總 數的10%、13%確定。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學校進行評審,原則按以下順序確定———農村低保家庭學生,城市低保家庭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或優撫 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失業職工且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家庭被地方政府列為特困戶,學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災害,學生本人突發疾病 或意外事故),單親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長期臥床家庭缺乏勞動力,家庭無固定經濟來源,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從今年春季學期起,補助標準有所提高,有效期至2017年8月31日。其中,城鄉低保家庭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等無直接經濟來源者普通高中學生每生每學年補助3000元,其余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每生每學年補助1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