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偉(化名)是位出租車司機,因為乘客遺落在車上的一件皮衣,他被告上了法庭。最終,法院判決,他賠償乘客誤工費、交通費共計560元。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打的落下皮衣狀告的哥
2015年11月14日凌晨1時許,阿光(化名)和家人一起在高崎機場上了輛出租車。20分鐘后,一行人抵達目的地后,阿光付款下車,卻將放在副駕駛座上的皮衣落在了出租車上。
出租車駛離兩三分鐘后,阿光才發現皮衣忘了拿。報警、找出租車公司,接下來的幾天,為了找回自己的皮衣,阿光一直在奔波。
直到11月18日,出租車公司才將皮衣交還給阿光。阿光堅稱皮衣里有3個紅包,共計1660元。但司機阿偉否認看到皮衣中有錢。
因為這件衣服,阿光將阿偉告上了法庭。阿光要求阿偉返還非法侵占的1660元及因此產生的誤工費、差旅費、交通費1970元。
司機承認曾遮擋攝像頭
經查,出租車監控錄像顯示,在阿光一行下車后,出租車又上來了一女乘客,坐在后排座位上。此時,從監控還可以看到副駕駛座上的皮衣。但不久后,攝像頭被遮擋。遮擋移開后,皮衣不見了。后來,女乘客下車,阿偉下車至副駕駛座位開門,將地上的皮衣拿下車,后回到駕駛座位上。
阿偉承認,曾遮擋攝像頭,最后將皮衣拿到后備廂。直到阿光找到公司向其詢問,其才說出衣服的位置。他解釋,當時心想衣服不值錢,自己所在位置又與公司離得遠,就想著去公司時再將衣服交給公司。阿偉否認看到衣服里有錢,“錢有可能落在別處,不能賴在我身上”。
司機賠償誤工費交通費
經審理,湖里法院認為,阿偉在其駕駛的出租車上拾得乘客的衣服后,承認先用手遮擋車內監控攝像頭將衣服從副駕駛座位撥到地上,又在十幾分鐘后將衣服放到后備廂,直至幾天后才說出衣服的位置。在這過程中,阿偉既未及時將衣服送交公司或有關部門,亦未積極尋找失主,未盡到拾得人妥善保管的義務。
因阿光提交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衣服有3個紅包及紅包被阿偉拿走的事實,法院對于其要求阿偉返還1660元的主張不予支持。最終,法院判決,阿偉賠償阿光誤工費460元、交通費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