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無收入,卻喜歡奢侈品,一個單肩包23608元,一個錢包7125元,買不起,怎么辦?偷!近日,男子殷某因在飛機上偷“葆蝶家”牌奢侈品包,在湖里區人民法院受到審判。
殷某今年39歲,小學文化,無業,來自河南省一個偏僻的農村。此前,他就有過盜竊犯罪的經歷,曾因犯盜竊罪被外地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
2015年8月17日10時許,殷某乘坐一航班欲從廈門前往香港,在廈門機場停機坪等待起飛期間,殷某以毛毯作掩護,盜走被害人王先生放置在行李架上的單肩包,并拿到客艙尾部座位開包翻看。
被害人王先生說,當天他發現殷某的行為特別奇怪,因為看到殷某一直將座位上方行李架的毯子拿上拿下,之后又到機艙尾部座位去坐著。
于是,王先生就想把自己放在行李架上的單肩包拿下來隨身帶著。但是,王先生到行李架拿包時,發現包不見了。而且,王先生向機艙尾部的座位方向看的時候,看到殷某將自己的包放在大腿上,埋著頭好像在翻什么東西。
這時,殷某一抬頭,看到王先生在看他,就很著急跑過來說:“不好意思,我拿錯包了!”
可笑的是,當時殷某還立即下跪求饒。等空乘人員到了以后,殷某一直狡辯稱自己拿錯包了。
經查,被盜單肩包是“葆蝶家”牌,即英文品牌BottegaVeneta,這個包價值人民幣23608元。單肩包內還裝有一個“葆蝶家”牌錢包,價值人民幣7125元。另外,包里還有現金人民幣17750元、港幣5000元(折合人民幣4124元)。
近日,湖里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殷某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52607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因此,判處殷某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