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處理完違章,他走到門口,等候的人卻不見了。他趕緊撥打電話找,對方卻態度強硬:“我就是不給你錢,有種來找我。”他一怒之下報了警,可是他并不知道,買分賣分這一行為,本身就是違法。
5月23日下午3點多,一名男子跑到機場公安分局執法辦案中心,報警說被人詐騙了。
報警的人姓朱,28歲,江西人。臉漲得通紅,很生氣的樣子,叫囂著被人騙了。但坐下來一說細節,民警都有些哭笑不得。“我被人騙了駕照分數”,朱某倒也痛快,三言兩語就把事情說了。
原來,來廈打工的朱某,前段時間辭了工,過上了有上頓沒下頓的生活。5月4日,他在小東山一處墻上看到噴繪,說是有人要收駕照的分。于是,他就按照電話打過去,雙方談好一分賣190元,處理完再給錢。5月5日下午,朱某就跟著“賣分黃牛”(身份不明)來到機場公安分局交通違章處理窗口,為一輛廈門牌照的車輛處理了兩起交通違法行為,一共扣了8分。
在朱某進去處理前,大家都說好了,“買分”的在門口等,處理完出來結賬。等朱某處理完出來,卻不見了人。打電話給對方,對方居然橫起來:“我就是不給錢,有種來找我。”后來,對方干脆關機、拉黑他。
等到23日,越想越氣的朱某跑到分局報警。在他的字典里,這就是詐騙。但實際上,按照法律規定,朱某的行為已構成提供虛假證言,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機場警方依法對朱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并處兩百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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