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竣工的濱水小區保障房。
既要讓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應保盡保”,又要最大限度地讓市民共享住房保障惠民政策。
10年的探索和完善,廈門社會保障性住房不斷擴大住房保障覆蓋面,形成分層次、全覆蓋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同時突出“保障性”,確保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屬性,有效落實了習近平總書記去年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重要指示精神。
構建全方位住房保障體系
除了全國率先提出建設社會保障性住房外,廈門還是國內第一個住房保障立法的城市。
2009年,廈門出臺全國首部住房保障地方性法規《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通過立法,將解決居民住房困難明確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從法律層面保障保障房工作的長效性。
此后配套制定的《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廈門市保障性商品房管理辦法》等40多個政策文件,構建了多層次、全覆蓋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針對不同收入對象實行差異化的住房保障政策。
一是保障性租賃房。面向本市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等住房困難人群出租。以2-3人戶為例,申請家庭須滿足家庭年收入不超過8萬元、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2平方米等條件。按市場租金標準計租,并由政府按不同家庭收入標準分別給予房屋租金不同的租金補助。
二是公共租賃住房。面向本市中等收入、中等偏上收入住房困難人群及各類在廈無房的引進人才、符合條件的在廈穩定就業的無住房職工出租。申請家庭須滿足家庭年收入不超過14萬元,人均居住面積低于12平方米等條件,符合條件的人才和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不設戶籍和收入限制,原則上由運營企業以市場租金標準的20%給予租金優惠。
三是保障性商品房。面向本市無住房人群、符合條件的人才出售,原則上按市場價的55%給予優惠。購房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滿5年可上市交易,交易時的增值收益應按優惠比例補繳土地收益等價款。
“雪中送炭”切實保障民生
今年來,廈門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重要指示精神。這主要體現在從“過渡性”向“安心居住”轉變,從“福利性”向“保障性”轉變,從“保低”到“保基本”轉變這“三個轉變”上。
其中,廈門的保障房政策在全國首次提出了從“福利性”向“保障性”轉變,被媒體稱為是全國房改的“廈門藍本”。據介紹,廈門市的保障性住房改變過去實物分房的“福利性”,強化政府公共職能,面向社會住房困難家庭,保障基本住房需求,提供一房型45平方米、二房型60平方米、三房型70平方米的“小戶型”住房。
另外,申請家庭實行全員實名制,且一戶申請家庭只能申請一套保障性住房。同時,通過建立嚴格準入退出機制和嚴格監管機制,有效防止保障性住房違規轉租、轉讓等行為。制度設計上,通過購房滿5年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時要向政府補繳土地收益等限制,有效防止對保障性住房的投機炒作,確保了保障性住房的居住屬性。
有人形象地將廈門的保障房比作“雪中送炭”,不是“錦上添花”,并認為這充分體現廈門市委市政府以人民為中心,切實保障民生的執政理念。
范例
保障房讓她一家人“留廈”
“中了!中了!”
4月14日,市建設局一樓大廳,市民林女士在廈門市2017年第一次保障性商品房的搖號結果中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她立刻興高采烈地打電話跟丈夫報喜。
“我們終于可以有自己的房子了。”林女士笑容滿面地告訴記者,她是泉州人,2010年跟隨丈夫來到廈門工作,因為經濟能力有限一直買不起普通商品房,夫妻倆至今仍租住在出租房里。
兩年前,女兒出生了,林女士更加期盼在廈門擁有一套屬于自己的房子,但一直無法如愿。
林女士說,考慮到孩子以后上學等問題,去年她曾一度與丈夫商量,把戶口遷回泉州老家去,“是今年保障性商品房的政策幫助我們一家留在了廈門”。S770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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