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
真誠悔過打動檢察官
不久后,兩人被押解返廈。直至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他們始終對全部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在提審時表現出深刻的悔罪態度。
小馬說:“我作為一個成年人,帶著鄰居小弟做了最錯誤的事情,給自己、給家人、給受害者都帶來傷害。如果可以,希望檢察官幫我找到被害人,聯系我家屬向他們作出賠償!”
小海說:“我為自己的行為感到極度可恥。我已經讓法律援助律師通知我父母準備賠償被害人,出去以后我會好好工作,補償給家里造成的負擔。”
檢察官說,其實小馬和小海盜竊的數額剛剛達到起刑點,但兩人的認罪悔罪態度卻是最真誠的。
審查起訴期間,承辦檢察官發現二人認罪態度良好,且具有強烈的悔罪表現,主動表示愿意賠償被害人損失。因此,承辦檢察官決定促成本案的賠償諒解,既挽回被害人的全部損失,又能給嫌疑人一個悔罪機會。于是,檢察官積極著手尋找被害人協商賠償事宜。
諒解
千里諒解,免于起訴
經查,被害人高某某和張某早已回河南老家。而嫌疑人的家屬也都在甘肅某偏遠農村。雙方相隔千里,集合到場協商的可能性為零。經再三考慮,檢察官決定采取遠程協商。
經過幾天的多方溝通,被害人終于順利收到了所有賠償款,并向檢察院寄來了一封跨越千里的諒解書。
最終,檢察院綜合考量小馬和小海投案自首、賠償被害人并取得諒解、認罪悔罪、盜竊數額不大等情節,依法對兩人作出不起訴決定。
然而,走出看守所的小馬和小海身無分文,滯留廈門又將有潛在的社會危險性。為了盡早讓他們回家穩定下來,檢察官先替二人墊付了車票款,第二天小馬和小海就踏上了回家的路程。(海峽導報記者 陳捷 通訊員 同檢/文 陶小莫/漫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