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無法過戶怎么辦?雙方辦理了全權委托公證,可付清了房款的買方還是不放心,擔心賣方會一房兩賣,由此引起了一連串的波折。最終雙方對簿公堂。近日,湖里區人民法院判決這份房屋買賣協議有效。判決生效后,雙方根據判決進行協商,最后完成了過戶。
【起因】無法過戶不放心,代房主將房子抵押了
去年9月7日,阿鳳和阿珍(均為化名)簽協議,阿鳳以449.6萬元的總價買下位于嘉禾路的一套房子。不過房子是阿珍侄女的,阿珍是受托賣房。協議中,雙方約定了付款、過戶等事項,當天,阿鳳付了30萬元定金。
阿鳳支付了近150萬元購房款后,同年10月5日,我市出臺了新的房屋限購政策,阿鳳不具備購房資格,該房子也就無法過戶。為此,雙方辦理了全權委托公證。阿鳳也繼續依照此前的約定,把剩余的房款全部付清了。
但阿鳳還是不放心:沒有過戶,萬一賣方憑產權證“一房兩賣”怎么辦?在房產中介的建議下,阿鳳利用自己的委托權限,代房主和自己的兒子簽了一份借款協議,假意借款500萬元,以房產作為抵押。
今年3月,阿珍的侄女想買其他房子,發現賣給阿鳳的那套房子居然被抵押了,而且還有一筆500萬元的借款。她認為,阿鳳的做法給自己造成了巨大的債務風險,于是她單方面撤銷了全權委托公證。
【爭執】雙方相互起訴,一方要履約一方要解約
雙方爭執不下,以至于相互起訴。阿鳳要求賣方支付違約金,再把房產過戶到她指定的人名下。阿鳳說,賣方是在撤銷了全權委托公證后才電話通知她的,她趕緊與對方協商,希望繼續交易,因為自己沒有購房的資格,所以提出過戶到自己的侄兒名下,結果賣方提出要加價80萬元。
而阿珍、阿珍的侄女夫婦則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并要求阿鳳支付違約金。他們認為,阿鳳已經嚴重違約,而且擅自簽訂借款協議,辦理抵押的行為讓他們覺得這筆買賣沒有辦法再繼續下去了。
【結果】判決生效后,雙方經協商完成了過戶手續
法院審理認為,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為了避免政策風險,當時協議書已約定了兩種交易方式,即直接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或全權委托公證方式交易。目前,阿鳳依約付清購房款,雙方辦理了公證手續后,房子也移交給了阿鳳,可以說雙方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阿鳳因為將房子抵押,導致房子目前不具備過戶條件。不過,這只是暫時性障礙,阿鳳可在障礙消除后再主張。
據阿鳳的律師透露,判決生效后,雙方進行了協商,在辦理了一系列手續后,完成了過戶。(廈門晚報記者 彭菲 通訊員 湖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