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網報道 團圓的日子,總是少不了喜慶的氣氛,一些市民喜歡用煙花來點綴春節,但是,在我市思明、湖里區及島外主城區是全面嚴禁燃放煙花爆竹,全市也是嚴禁銷售燃放“孔明燈”。昨晚,各分局、派出所民警上路宣傳和嚴查銷售、燃放煙花爆竹。
此前,民警和輔警們已經深入各個轄區張貼海報進行春節期間“禁放查非”宣傳。據悉,此次重點稽查的區域包括了環島路、湖里后埔社區、鐘宅、五通社區、集美南堤公園、海滄后井村、同安祥平街道等區域。
2月15日晚上8點左右,湖里派出所民警巡邏至興隆路興隆閣門口時,發現一名7歲的小男孩正在燃放煙花爆竹,民警隨即收繳了男孩的煙花,并將其及其父母一并帶回派出所接受處理。
廈門警方提醒,根據相關規定,違反禁放規定將被處以5-15天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