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廈門檢察官方微信昨日發布,近日,集美區后溪鎮原黨委副書記、鎮長(正處級)彭海防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介紹賄賂罪一案,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彭海防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彭海防利用擔任集美區建設局市政園林科科長、灌口鎮副鎮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在擔任廈門市集美區灌口鎮副鎮長、灌口鎮黨委副書記期間,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遭受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介紹賄賂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廈門日報 記者 江海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