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表達對先人的敬意與懷念,許多墳墓都立了墓碑。沒想到竟然有不法分子為了牟取利益,盯上了這些墓碑。昨日,記者從廈門海關獲悉,該關聯合地方公安偵破一起走私文物出境案,查獲27件清代墓碑石頂蓋,這是該關近年來首次在貨運渠道查獲走私文物出境,也是近年全國海關首次查獲此類文物走私出境。
2020年12月,南京某進出口有限公司向廈門海關申報出口一批“現代石雕制品”,共計21件。現場關員查驗時將木箱拆開后,一件件屋檐狀石雕制品呈現眼前。該批石雕大小圖案不盡相同,最大的長約1.3米,最小的長約0.6米,平均高約0.4米,上面雕刻有魚龍、亭臺、祥云、八卦等圖案,表面均有明顯風化痕跡和青苔斑點,查驗關員初步判斷很有可能是文物。
當詢問貨物來源時,貨主先稱該批貨物是福建某鄉鎮拆遷后留下的現代石雕裝飾品,后又稱從福建某海島上的一座寺廟中拆下,前后表述不一。廈門海關立即聯系福建省文物鑒定中心鑒定,確認這批“現代石雕制品”均為清代墓碑石頂蓋,其中8件為國家三級文物、13件為一般文物。
廈門海關緝私部門調查后發現,該貨主是文物市場的“活躍分子”,屬于長期從事相關行業的人員,并且存在明顯逃避偵查的嫌疑。為快速偵破案件,廈門海關緝私部門聯合地方公安共同偵辦,經過持續監控,在走私團伙密謀再次走私另一批文物出境時將其一舉抓獲,并再次查獲6件清代墓碑石頂蓋,其中3件為國家三級文物、3件為一般文物。
經查,該案主犯賀某從福建等地收購上述清代墓碑石頂蓋,委托南京某進出口有限公司通過偽報品名的方式,走私出境后銷售給收藏愛好者牟利。“這些清代墓碑石頂蓋歷經兩三百年風雨,其雕刻、形制至今保存完好,部分是清朝康熙和雍正年間的,具有較高的歷史和藝術研究價值。和后期加工的仿古作品相比,收藏愛好者更青睞將此類文物擺放在一些仿古的建筑或者園林里。”廈門海關辦案人員介紹道。
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六十條規定:國有文物、非國有文物中的珍貴文物和國家規定禁止出境的其他文物,不得出境。《文物出境審核標準》對于國家禁止出境的文物范圍作了明確界定,凡在1949年以前(含)生產、制作的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文物,原則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生產、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記者 白若雪 通訊員 蒲韻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