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2024年高考和中考期間嚴格控制環境噪聲污染的通告
為防治噪聲污染,保證考生在高考和中考期間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應考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廈門市環境保護條例》有關規定,特作如下通告:
在2024年5月23日至6月21日期間應執行以下規定:
一、一切噪聲源排放噪聲必須控制在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標準內,嚴禁超標排放。
二、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禁止在12:00至14:30、18:00至次日8:00從事產生噪聲、振動的室內裝修活動。
三、禁止午間12:00至14:30、夜間22:00至次日6:00在居住區、文教區、混雜區進行任何產生噪聲、振動超標的活動(包括澆灌混凝土、挖土方、打樁等施工作業)。
四、6月7日、6月8日、6月9日三天為高考時間,各高考考點周圍300米范圍內按居住、文教區I類噪聲、振動排放標準執行。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三天為中考時間,各中考考點周圍300米范圍內按居住、文教區I類噪聲、振動排放標準執行。
五、6月8日14:45至15:30為高考英語聽力考試時間,6月20日15:00為中考英語聽力考試開始時間。在6月8日14:45至15:30、6月20日15:00至16:00期間,各高考和中考考點周圍300米范圍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產生噪聲、振動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文化娛樂場所、餐飲業及其他商業活動場所要加強管理,確保邊界噪聲符合《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七、工業企業要履行噪聲污染防控主體責任,加強生產管理,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
八、高考和中考期間,各級相關職能部門執法單位應加強現場監督,組織巡查,嚴格執法。對發現違反規定造成噪聲擾民的行為,依法予以嚴懲。
工業噪聲污染、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污染24小時投訴電話:12345。
廈門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