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對外開放力度、加強發展要素支持、優化營商環境,《廈門市進一步優化外商投資環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日前公布,從三方面提出了13條務實措施,釋放出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大力度吸引外資的強烈信號。
《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期屆滿后,涉及有效期內的獎勵規定,延續至政策兌現完畢。2025年1月1日至本措施發布之日前參照執行。
亮點1
加大對外開放力度提升利用外資質量
《若干措施》指出,我市將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全面清理妨礙市場準入退出障礙。
圍繞“4+4+6”現代化產業體系,我市將深入開展產業鏈招商,充分發揮外商投資企業在本市產業轉型優化升級中的作用,鼓勵外資投向本市重點領域、薄弱環節,打造強大、有韌性的產業鏈群。對符合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規定的外商投資企業,落實進口設備免稅政策。支持外商投資設立研發中心,落實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采購國產設備增值稅退稅政策。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申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依法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為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到資投資,對在廈門新設(含并購)、現有(含增資)外商投資企業(股權投資類、房地產開發類企業除外),2025年至2027年期間單個自然年內實際使用外資新增到資金額達1000萬美元及以上的,自滿足條件到資之日起3個周期年內,制造業投資項目按本市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3%給予獎勵,其他投資項目按本市年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的2%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每個自然年內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
亮點2
加強發展要素支持提高投資運營便利
在保障外資投資上,《若干措施》在外商關切的領域明確一系列措施,包括強化對外資企業用工、項目建設、金融、跨境數據流動、涉外資金及人員來往便利化等投資要素,推動項目落地到資,保障外資企業在廈深耕發展。
其中,在企業用工保障上,對外商投資企業員工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按規定給予一定租金優惠。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利用工業用地雙控指標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納入政策支持范圍。
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員工可申請“新就業大學生五折租房”住房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員工可按規定享受本市各類人才政策,積極為外商投資企業員工提供子女就學、落戶等服務。
在項目建設上,對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工業項目用地提供綠色通道,土地出讓底價可按規定以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且不低于該項目實際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的相關費用之和確定。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利用既有土地增資擴產,經批準增容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此外,我市將持續提升外商投資企業外匯業務便利度,允許試點自貿試驗區內真實合規的、與外國投資者投資相關的所有轉移可自由匯入、匯出且無遲延。開展自貿試驗區數字跨境流動試點,制定自貿試驗區數據出境負面清單。
亮點3
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外商投資服務水平
在營商環境上做“加法”。《若干措施》提出包括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國民待遇,健全外商投資企業權益保護機制,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工作機制等措施。
《若干措施》指出,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適用本市支持企業發展的各項政策。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對內外資企業境內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一視同仁、平等對待,依法查處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待遇等違法違規行為。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起草工作;外商投資企業參與本市標準化工作,與內資企業享有同等待遇;鼓勵外商投資企業開展標準化服務以及金磚國家標準化創新研究。
我市還將統籌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信用風險分類管理,對信用風險低的外商投資企業進一步降級抽查比例和頻次。優化涉外商投資企業執法檢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
在企業服務上,我市將健全外商投資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對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實行專班服務,力促項目早落地、早到資、早投產。積極開展“益企服務”,快速響應外商投資企業合理訴求,積極協調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廈門日報記者 吳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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