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機構組織臺港澳同胞和外籍人員來到廈門參與船員培訓、申請證書及就業,最高可獲300萬元的補助。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廈門海事局日前印發《關于支持鼓勵臺港澳同胞和外籍人員來廈參加船員培訓和申請證書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的扶持對象是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批準的在廈船員教育培訓機構,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若干措施》指出,我市鼓勵臺港澳同胞,金磚國家、“一帶一路”合作伙伴外籍人員以更靈活高效的方式參加國際郵輪和“大、小三通”客船乘務員培訓、客船船員特殊培訓、管理級或操作級船員補差培訓、游艇駕駛證培訓及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培訓,來廈考取大陸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相關船員證書。同時,我市支持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批準的在廈船員教育培訓機構組織臺港澳同胞,金磚國家、“一帶一路”合作伙伴外籍人員來廈開展船員培訓。
對臺港澳同胞來廈參加國際郵輪和“大、小三通”客船乘務員培訓,并取得廈門海事局簽發的相關船員證書的,補助培訓課程、教材等費用,按照每人7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資金補助。
對臺港澳同胞來廈參加客船船員特殊培訓,并取得廈門海事局簽發的相關船員證書的,補助培訓課程、教材等費用,分別按照每人4000元或4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機構資金補助。
對臺胞來廈參加低閃點燃料船舶船員培訓并通過考試的,補助培訓課程、教材等費用,給予課程培訓費優惠。按照每人4500元或5500元的標準給予培訓院校資金補助,培訓院校收取的課程培訓費用每人不超過1000元。
對金磚國家、“一帶一路”合作伙伴外籍人員來廈參加“中文+技能”國際郵輪培訓,并取得廈門海事局簽發相關船員證書的,補助中文培訓課程、船員培訓課程、教材、保險等費用,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給予船員培訓機構資金補助。
據悉,每家培訓機構的補助金額每年最高300萬元,每家游艇駕駛培訓機構的補助金額每年最高50萬元。
(廈門日報記者 吳曉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