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先開燃氣后點火
違反“先點火后開燃氣”的規(guī)定,先開了燃氣閥門,燃氣迅速噴出,在爐膛內達到了爆炸濃度,點火時發(fā)生了爆炸。有的二人操作,一人點火,一人開燃氣閥門。開燃氣閥門的人動作快,點火的人耽擱了一點,造成先開燃氣后點火,發(fā)生爆炸。有的人把“先點火后開燃氣”理解為先點燃點火棒,實際是先開燃氣后點火,以致發(fā)生爆炸。有人用紙團點茶爐,開燃氣時點燃的紙團已經從燃燒器上掉下去,燃氣向上噴出,充滿爐膛后向下擴散,遇紙團明火引爆。
預防爆炸的對策:嚴格執(zhí)行“先點火后開燃氣”的規(guī)定,先將點火棒的火焰置于燃燒器的上方,形成“火等氣”。然后開閥門送燃氣,燃氣噴出后立即被點燃。不可用拋擲點火物的方法點火,點火物落下后,“火等氣”就成了“氣找火”。
點火棒的火焰不要置于噴嘴的前方,以免開燃氣后,火焰被吹滅。二人或二人以上點火時,應有專人指揮。
對多噴嘴的爐膛,應依次逐個點燃,不可先點燃一個噴嘴,再開其他噴嘴勾火。
(三)二次點火
點火沒點著,或者點燃后又滅了,沒關燃氣閥門,燃氣繼續(xù)噴出,這時又第二次點火,由于爐膛內燃氣達到了爆炸濃度,二次點火時發(fā)生了爆炸。
為此應禁止第二次點火。如果沒有點燃,或者點燃后又滅了,必須立即關閉燃氣閥門,查明原因,等爐膛內的燃氣排凈后,再按規(guī)定順序重新點火。
點不著的原因主要有:(1)點火棒的位置不對,火焰在噴嘴前方被吹滅;(2)燃氣壓力過大,噴出流速大于燃燒速度,點燃后脫焰;3)燃氣管道中有水,壓力波動,點火時壓力過小停止出氣;(4)燃氣管道開工或檢修后送氣,沒做爆發(fā)試驗或分析含氧量,沒置換合格,燃氣中有空氣,點火時放炮或點不著。
(四)滅火
滅火的原因主要有:燃氣壓力劇烈波動;燃氣壓力過高,發(fā)生脫焰;燃氣壓力過低,誤操作。滅火后,崗位工人沒發(fā)現,沒及時關燃氣閥門,燃氣在爐膛內和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氣體,遇燒紅的爐磚或明火引爆。除誤操作外,這種事故主要發(fā)生在生產燃氣的企業(yè)內,此處從略。 發(fā)生爐膛內熄火時,應立即關閉燃氣閥門,以防燃氣噴出后,與空氣混合,遇爐膛內明火引爆。然后再按規(guī)定的點火程序重新點火。
(五)停電引起風機停轉
強制送風的鍋爐、加熱爐,因突然停電引起送風機(鼓風機)停轉時,通風管道內負壓,燃氣從燃氣空氣混合器進入通風管道,與空氣混合,遇風機磨擦火花等明火引爆。 因此,強制送風的鍋爐、加熱爐,應有聯鎖裝置,使之在停電時立即切斷燃氣供應。
點火時應先開鼓風機,不送風,以防燃氣進入送風管道。點燃后再逐漸增大送風量和燃氣量,避免脫焰滅火。停爐時應先關閉所有噴嘴(燃燒器)的燃氣閥門,然后停鼓風機,以防引起通風管道爆炸。
廣大用氣戶在使用燃氣過程中,存在哪些安全隱患?
【小貼士】常見戶內燃氣隱患
1、燃氣管道銹蝕,有穿孔漏氣的可能。
2、私自安裝、拆改燃氣管道和燃氣表移位等設施。
3、戶內表前閥、灶前閥損壞,擰不動。
4、燃氣立管敷設在衛(wèi)生間、臥室。
5、燃氣表封裝且沒有通風口;燃氣立管封裝且與其它房間吊頂連在一起;水平燃氣管封裝且沒有通風口。
6、燃氣表與燃氣灶、熱水器的水平凈距離小于300毫米。
7、室內安裝直排式熱水器;煙道式熱水器未安裝通向室外的專用煙道;用氣設施(熱水器)安裝在臥室或浴室內。 8、連接灶具的燃氣軟管超過2米或有接頭。
9、燃氣膠管為不耐油橡膠管,燃氣膠管穿過墻、門、窗未加套管。
10、燃氣用軟管與灶具、熱水器的連接處未用專用的管卡進行鉗緊。
11、燃氣用軟管使用時間超過18個月或出現變硬老化。
12、嵌入式灶灶臺下部未設通風口。
13、燃氣管道埋設在墻壁內或地板下。
14、廚房內有煤爐或液化氣鋼瓶等第二火源。
15、長期無人的用戶。
16、長期不用氣的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