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騙子玩盡花樣騙取他人手機,屢試不爽,最終還是落入法網。1月5日,沈某因涉嫌詐騙罪被漳州薌城公安分局刑拘。2014年8月以來,沈某在薌城區、廈門兩地詐騙手機,作案13起。
去年11月16日,莊某向開手機店的黃某介紹客戶“林安娜”。之后,“林安娜”給黃某打電話,稱要購買一部金色蘋果5S和金色蘋果6代手機,讓其送到薌城區某海鮮館,說飯店是她姑姑開的,順便一起吃個飯。因為是朋友莊某介紹來的,黃某信以為真,兩人點完菜就到包廂準備吃飯。當時,“林安娜”旁邊還有一名男子,她說該男子是她的“哥哥”。飯吃到一半,“林安娜”說要拿手機下去給她姑姑看下。過了一個多鐘頭不見人影,黃某收到“林安娜”發來的QQ:“我姑姑在與客人談話,你先吃著,我稍會兒上去!”于是,他消除了顧慮。后來“林安娜”又發來QQ:“在取錢,再等一會。”再過半小時,還是等不到人,黃某打電話發現對方已關機,問她“哥哥”怎么回事,對方說自己根本不是什么“哥哥”,而是一名的士司機,被“林安娜”包了同安-漳州來回的車,她還欠著車費300元。
原來,戲全是“林安娜”編的。黃某立即報警。之后,黃某向朋友莊某了解“林安娜”的底細,得知她只是一名網友。莊某得知她要購買手機,就介紹經營手機店的黃某給她,沒想到她竟是個騙子。
薌城公安分局巷口派出所經過偵查,鎖定犯罪嫌疑人沈某,發現2014年下半年以來其涉嫌薌城、廈門兩地多起手機詐騙案,詐騙花樣層出不窮:一次,她假裝到服裝店應聘打工,借走老板的手機,邊打電話邊開溜;另一次,她假冒手機店店員,騙走經銷商的手機。去年11月底,薌城警方將沈某列為網上追逃人員。
1月5日下午,沈某被薌城警方抓獲,對其在廈漳兩地詐騙手機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經查,她是詔安人,27歲,曾在詔安勞教一年,2011年10月又因詐騙在廈門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2013年底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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