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政府對南廈高速公路羅溪連接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作出批復,同意省財政廳、交通運輸廳、省物價局關于南廈高速公路羅溪連接線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的意見,即各類收費車型費率按小型車每車公里0.60元計算。
其中:一類車收費標準為0.60元/車·公里,二類車收費標準為1.20元/車·公里,三類車收費標準為1.68元/車·公里,四類車收費標準為1.80元/車·公里,五類車收費標準為2.10元/車·公里。
省政府要求,收費車型分類和收費系數按我省現行高速公路的收費車型分類標準及收費系數執行。行駛我省高速公路的載貨類汽車、國際標準集裝箱車輛、ETC用戶(包括非現金支付方式用戶)車輛的減征標準、跨路段行駛及計價進整辦法等按照現行相關規定執行。收費年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