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高標價虛假折扣】
專賣店打折 原價竟從未成交過
2013年價格監管部門接到市民投訴,某服裝專賣店的“裝修前大型特賣會2-4折”活動存在虛假優惠。檢查人員現場調查發現,大部分服裝使用的是廠家的吊牌價,沒有標注12358價格舉報電話等內容,雖然商家承諾2-4折,實際上部分服裝卻標示5折;消費者按2.2折、以460元購買的T恤,實際從未以標注的2080元的原價成交過。檢查人員依據明碼標價政策和禁止價格欺詐的規定作出責令整改、罰款1.1萬元的處罰。
去年11月紀先生反映,在某家裝建材超市購買3件浴室鎖,標價239元/件,結賬時被按399元/件收取,市發改委檢查人員調查發現該超市調價后未及時更換標價簽,但該行為已屬價格欺詐。調查還發現促銷的一款拋光磚,標示零售價為1077元/片,同時用爆炸牌標示“勁爆價¥598/片”字樣,但查詢銷售記錄,促銷前最后一次銷售該產品12片,總價10824元,折合每片902元,屬于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為。檢查人員依據明碼標價政策和禁止價格欺詐的規定處以1.5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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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法律法規對“原價”有明確規定,原價是指經營者本次降價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如前七日內沒有交易,以本次降價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作為原價,企業在促銷中尤其應當注意這個問題。一旦情節嚴重構成價格欺詐,可能面臨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可以處5萬元到50萬元罰款。
臨近節日,消費者應更加留意促銷價與實際結算價格是否相符,折扣是否真實,一旦權益被侵害,可以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
【標價不規范】
已售房價格不實 商家被罰14.8萬
2013年的一次廈門市房地產價格專項檢查活動中,檢查人員發現湖里區某樓盤售樓現場的《房源價格信息及進度表》沒有標注戶型、層高、分攤共有建筑面積是否包含車位等核心要素,違反了《商品房明碼標價規定》對商品房銷售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的規定。檢查中還發現,該樓盤沒有如實標注已出售的商品房價格。最后價格監管部門對該樓盤處以14.8萬元的罰款。
價格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期間,李先生向12358價格舉報中心反映,去年12月在小龍漁小吃店用餐,店員推薦七星斑,口頭告知108元一斤,但實際結算是188元一斤?,F場調查發現該店未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只在海鮮池上標注“七星斑 188元/500克”。檢查人員責令該店整改,并處以50元罰款。經過調解,商家退還投訴人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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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碼標價政策對零售業、服務業、房地產銷售以及一些專業市場的標價方式有明確要求,作為經營者應嚴格落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也第一時間調整反映在價格簽上,違反明碼標價規定一經查處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商品房銷售由于實行一套一標,根據不同的違法情況可以處每套3000元或5000元罰款,每個項目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
【收取未標明費用】
結賬時才得知 要多交茶位費
曾經有市民向12358價格舉報中心反映,在某東北菜餐廳就餐,結賬時被收取每人3元的茶位費,而這項收費在菜單上并沒有標明,檢查人員調查證實后對該餐廳責令整改,并依法進行處罰。
集中整治行動中,也有市民投訴,在漁民家海鮮小吃店對照菜單上標注為10元的“炒青菜”向店員詢問菜的品種,并最后要求提供大白菜,結算時卻被要求收費20元。市發改委檢查人員調查發現,菜單上并沒有“炒大白菜20元”的標價,最后對小吃店作出責令整改并罰款50元的處罰。
>>提醒
經營者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先消費后結算的要出具結算單據,列出具體收款項目和價格。
消費者遇到被價外加價收取費用,最好能保留好收費憑據,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市發改委價格監管部門投訴。
【名詞】
什么是明碼標價?
明碼標價是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服務要按照《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要求,公開標示商品價格、服務價格的行為。不管是市場調節價、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都要執行明碼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