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逃避處罰,這些非法運營車主可謂耍盡了花招:有耍橫的,躺在執法車前,污蔑執法人員打人;有耍賴的,聲稱車內有30萬現金,阻撓執法人員檢查;還有忘了自己有案底的,路上被人追尾后報警,結果將黑車自動送上門。
昨天,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通報了這三起案例。
■非法運營車主即便現場不配合執法,也難逃處罰。
【案例一】
地點:江頭—湖濱北路 時間:1月29日上午
先是耍賴不下車,接著躺在執法車前
1月29日上午,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執法人員在江頭碰到一輛黑車,這是一輛本田車,該車曾長期在火車站一帶出沒,車主十分狡猾,多次逃過巡查。
執法人員驅車尾隨。該車沿路緩行,不斷招呼路邊候車的人。在呂厝轉盤,一名男子與其談妥后上車。執法人員繼續尾隨,在湖濱北路的一個路口將其攔截下來。
男乘客說,他要去金雁酒店,和車主商議的價格是20元。而車主拒不承認開黑車,辯稱乘客是他朋友。車主拒絕簽字,還把扣車單當場扔掉,隨后還推搡執法人員,后來一直賴在車上不下來。執法人員報警,車主才極不情愿地把證件交出來,不過堅持不讓執法人員將車開走。隨后,他又做出驚人舉動,躺倒在執法車輛前,聲稱執法人員打人。即便到了直屬大隊處理大廳,他依然不配合,謊稱車上有1萬元現金,要去拿下來。
執法人員說,整個執法過程均有錄像,車主才安靜下來。
【案例二】
地點:東渡—興湖路 時間:1月29日下午
聲稱車上有30萬現金,搜查證實是謊言
1月29日下午,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執法人員在東渡路周邊巡查時,發現一輛尼桑小車載上兩名在路邊候車的女乘客,執法人員立即展開跟蹤。
15分鐘后,執法人員在興湖路三航大廈門口對該車進行攔查。女乘客說,她們要去芙蓉苑,與車主說好的車費是20元。很顯然,該車是在非法營運,執法人員決定暫扣該車。司機拒絕出示車輛相關證件,甚至還放話:“你們別動,車上有30萬元現金呢。”
執法人員報警,殿前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民警告誡司機必須配合執法,司機拒不回應。在民警的見證下,執法人員對車輛展開細致檢查,并沒有發現所謂的30萬元現金。
【案例三】
地點:筼筜派出所 時間:1月29日
一起小刮擦,讓黑車自動送上門
1月29日,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接到筼筜派出所的通知,說去年12月25日,一輛黑車被車主偷開走后,居然這次自己送上門來。
原來,這輛黑色廣本私家車當時因非法營運被查扣,車主居然從停車場把車子偷開走了。執法人員報警,黑車司機承認擅自轉移車輛的事情,但辯稱車輛非自己所有,且車已開到廣東,無法回廈門。金山派出所將其治安拘留5日,罰款500元處理。
這件事本來到此結束,不料還沒有完。
1月29日,這輛車被追尾了,對方要給1000元私了,車主嫌少,打110報警。筼筜派出所前往現場處理,發現這輛車留有案底,立即予以扣留。
因為非法營運事實清楚,而車主又有前科,這個黑車主將面臨2萬元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