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日訊 民辦學校的學生也能報考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同安一中等4所優質學校的定向生了。
昨日,廈門市教育局發布廈門2015中考中招方案。今年較大的變化就是,廈門一中等4所學校的定向生招生范圍不再是“區域內的公辦初中校”,而是“區域內的初中校”,這意味著招生范圍擴至區域內的民辦學校。此外,省、市級三好生、優秀學生干部的學生無法再享受“同等條件優先錄取”了。
廈門2015年中考中招方案出臺
民辦校接收的轉校學生 不可報定向生
根據方案,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同安一中4所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的55%指標直接分配到片區內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定向生投檔分最多可降至招生學校的普通生最低投檔線下55分。
方案指出,符合填報條件且初中階段均在學籍所在校實際就讀的應屆考生(不含民辦學校接收的轉學學生)可填報定向生。
據悉,定向生招生計劃未完成的,不再補錄。在填報定向生志愿前,思明、湖里片區的考生應先填報廈門一中和雙十中學的普通生;集美、海滄片區考生應先填報外國語學校的普通生,同安、翔安片區考生應先填報同安一中的普通生。
和往年一樣,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和廈門六中每校另向其所在片區之外招收30名普通生;同安一中、翔安一中另向其所在片區之外招收50名普通生。
同時,廈門一中、雙十中學、外國語學校的中外合作課程實驗班和集美中學普通班,仍向本省其他地市招生,投檔分最多降至本校普通生最低投檔線下40分。
務工隨遷子女 符合條件方可報考
方案顯示,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要報考廈門市普通高中普通生(含定向生),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要具有廈門市初中學校正式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學習經歷;考生在廈就讀初中期間,其父(母)在廈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在廈門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項都應滿三年。
作為過渡,2013年2月4日前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并確認為廈門市正式學籍的應屆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考生,應在學籍所在校有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學習經歷,在報名時應提供父(母)近兩年在廈務工、居住和繳納社會保險等的合法有效證明。(海都記者 林秋燕)
□提醒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為2015年3月11日至3月17日。因特殊原因錯過報名的,可在4月28日至29日補報。
全市劃分為三個招生報名片區,即思明/湖里片區、集美/海滄片區、同安/翔安片區。考生應在招生片區報名點報名:學籍所在校或各區指定的社會報名點。
社會考生(含往屆生)、返廈參加中考的廈門戶籍考生和補報名考生統一到戶籍所在區社會報名點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