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6日,“廈門市經濟發展局局長、黨組書記柯志敏(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4年6月13日,“同安區西柯鎮原黨委書記曾鳴(正處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調查,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9月19日,“廈門市紀委監察局對廈門路橋集團機電部原項目經理胡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并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4年12月16日,“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廈門市同安區原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洪琴水(正處副局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
市紀委監察局官方網站傳出的一則則消息,即刻引起社會的關注。“對腐敗分子就是要嚴懲不貸!”“中央到地方都動了真格。”老百姓紛紛叫好。
去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決貫徹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四次全會精神和省紀委、廈門市委的工作部署,持續保持查辦案件的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和“老虎”、“蒼蠅”一起打,深入貫徹“三轉”要求,突出主責主業,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查處了一批大案要案,為美麗廈門建設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
圍繞中心 聚焦主業
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信訪舉報是及時化解民怨、發現腐敗問題線索的重要來源。全市各級紀委健全來信來電、上門信訪、網絡舉報等綜合平臺,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市紀委監察局網站“鷺島清風”開通“12388”舉報信箱,不僅舉報還可查詢,暢通了網上舉報渠道,方便了百姓。市紀委監察局領導班子成員每月安排一天接聽舉報電話。
去年,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群眾信訪舉報件同比上升53.44%,其中檢舉控告類同比上升30.85%。初查核實線索530件,同比上升265%,共查處各類違紀違法案件242件242人,給予黨政紀處分233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48人,通過辦案挽回經濟損失3000多萬元。
為確保查處工作順利進行,市紀委監察局突出主責主業,進一步調整和優化了職能,內設紀檢監察室增至5個,不斷增加執紀辦案人員,組織辦案業務骨干參加中央紀委、省紀委舉辦的培訓班,提升辦案隊伍整體素質。與此同時,市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辦公室明確了各職能部門的任務,進一步規范成員單位查處案件協作配合工作機制,形成查辦案件的整體合力。
重拳出擊 形成震懾
2014年4月,廈門市經濟發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柯志敏(副廳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同年12月,市紀委監察局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經過立案調查,柯志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品,構成嚴重違紀違法。經決定,柯志敏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柯志敏,是近年來我市查處貪污受賄腐敗大要案的較為典型案件之一。在查處大要案件的同時,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也不放過損害群眾利益的案件。這些案件,看似很小,但發生在群眾身邊,影響十分惡劣。重拳查處這類案件,更能夠讓群眾看到黨委、政府懲治腐敗的決心,更能夠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針對鼓浪嶼存在的嚴重違法經營、違法建設亂象,查處了鼓浪嶼管委會原副主任鄭惠生、管委會管理處原處長黃振明、環衛處原處長劉智超、鼓浪嶼工商所原所長郭躍明、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原大隊長張書典等受賄、瀆職等違紀違法問題,共計黨政紀立案12人,其中7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先后查處了10件濫用公權力、失職瀆職案件。
注重效果 標本兼治
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的最終目的,是要通過懲處腐敗分子起到震懾和預防作用,努力把腐敗現象減少到最低程度。
“湖里區司法局原局長郭志藝(時任金山街道辦主任)在湖里區金山街道轄區內,利用職務便利,對違法建設行為網開一面,收受賄賂,入股參與違法建設,從中獲取巨額征地拆遷補償款。”在日前召開的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大學習、大討論”活動第七場專題輔導講座中,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洪碧玲以發生在身邊的腐敗案例,警示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防微杜漸、廉潔自律,樹立正確的權力觀、價值觀。
長期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一案雙查”、“一案一整改”,通過案件通報會、廉政教育、案件信息發布等形式,以案釋紀,充分發揮查辦案件的教育警示功能、糾錯糾偏功能、完善制度功能和強化監督功能,做到查處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促進一方工作。
所謂“一案雙查”,就是既追究當事人責任,也倒查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發生重大腐敗案件和嚴重違紀行為開展責任追究;“一案一整改”制度,則注重從涉案單位制度和管理上查找發案原因,研究和提出有針對性的整改措施,督促指導涉案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此外,我市還于去年組織編寫了《踐行群眾路線 堅決反對“四風”——作風建設制度規范及典型案例選編》和《廈門市規劃局落實“一案一整改”工作情況通報》;在市紀委“鷺島清風”網站通報7批8件廳處級領導干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社會反響強烈,警示教育效果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