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相親相愛的一對小情侶,卻因為一次意外懷孕分道揚鑣,后來男方又主動聯系上女方,并多次發生性關系,女方以此為由向其索要“房事費”,沒拿到錢便找來現任男友毆打前男友。昨日東南快報記者從廈門市集美區人民法院獲悉,女方已構成敲詐勒索罪,一審被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小玲(化名)是90后,與小輝(化名)相識于2007年,不久就確定戀人關系并同居,期間小玲為小輝流產過一次。隨后小玲因傷心過度便回老家,并與小輝失去聯系。2014年2月份,小輝通過多種途徑聯系上了小玲。小玲戀于昔日的情感且多年不見的思念,加上又經不住小輝的糾纏,便同意與其約會,先后多次自愿與其發生性關系。
但是,沒過多久,小玲便向小輝索要“房事費”,小輝十分詫異,他自認為兩者之間如此熟悉,以前還是情侶關系,幾經推脫下婉拒了小玲的要求。沒想到,2014年3月13日小玲約小輝見面索要1000元的“房事費”,小輝遂又拒絕,雙方再次不歡而散。就在小輝轉身離開不久,走到一個公園時,便遭到小玲的現任男友小兵(化名)等人的毆打(另案處理),隨后小玲便通過小輝的弟弟轉告,讓小輝在次日晚上八點,攜帶多次發生性關系的“房事費”3000元整給她,并揚言稱若其不給,便廢掉小輝的手腳。小輝見勢頭不對,便立即報警,小玲于次日晚上在交易地點一公園里被警方抓獲。
經集美法院審理認為,小玲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威脅等手段,強行索取他人錢款300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小玲在實施犯罪過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是犯罪未遂,對其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其歸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其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據此,集美法院一審判處小玲犯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記者金川通訊員集法宣)
(東南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