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還有一口氣,就要把官司打到底!”在廈門救助站,83歲的王春嶺老人堅定地對記者說。他幾天前從老家齊齊哈爾來到廈門尋找二女兒,讓她還錢。老人說,這么多年他一個人生活,沒有經濟來源,因此欠了親戚朋友十多萬元,這些錢在他死之前一定要還給人家,而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拿回女兒在20年前欠他的錢。
老人向記者出示法院判決書
7個子女無一人在身邊,他一個人住在老年公寓
王春嶺老人告訴記者,他有四個女兒三個兒子,今年83歲的他可謂兒孫滿堂。但是他卻住在老家的老年公寓,多年前老伴跟小女兒去北京生活了。老人說,他也不怪孩子們,他們退休的退休下崗的下崗,經濟條件也不太好。
老人說,老伴去找小女兒以后,他都是一個人住,當時還有自己的房子,但是因為積蓄花光了,他賣掉房子作生活費,最后沒了房子只好住進老年公寓。
談到跟幾個子女的關系,老人說,當時他還在開工廠的時候,家里有錢,每年過年子女們都會到他家過年,通常要待到正月十五才走。后來他沒錢了,孩子們就都不來了,印象中他只去過二兒子家吃過兩次飯,一次吃的是兩個燒餅和剩菜,一次吃的是面條,而其他子女的家他連去都很少去。
談到為什么不讓子女贍養自己,老人說,兒子愿意媳婦也不愿意,他不想給子女添麻煩,再說自己一個人住也習慣了。至于老伴為什么離他而去,老人說都過去那么多年了,也不愿意提這件事。
二女兒借錢小女兒擔保,判決要還錢就消失了
年輕的時候,老人開了一家塑料制品廠,67歲那年他把工廠兌了10多萬元,手上有了20多萬元的積蓄。1995年,二女兒王蘭因為要買貨車,跟他借了11萬元。當時二女兒給老人打了借條,并寫明了需支付利息,借款的擔保人是小女兒。之后,兩個女兒就遠走他鄉,跟老人斷了聯系。
2011年,老人將兩個女兒告上法庭。老人說,當時兩個女兒跟他對簿公堂,但是兩個女兒沒有跟他說一句話。他說,如果當時女兒跟他道歉,把錢還給他,他也就不告了。最終,2013年,法院作出終審判決,王蘭償還父親欠款本息合計523600元,并且要求于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30日內償還。
老人說,之后兩個女兒又消失了,再也沒還錢。老人說,他這次來廈門,就是希望能找到女兒王蘭。另外,他覺得小女兒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他希望找到二女兒,再去找小女兒,讓她們一起來承擔債務。
女兒可能已不在廈門 救助站將買票送老人回去
“人雖然窮,但是要窮得有骨氣。”老人說,他欠了親戚朋友錢,不能就這樣欠著,在他離開這個世界之前一定要還給人家。他希望女兒看到報紙跟他聯系,和他一起面對債務。
廈門救助站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幾天前,民警將老人送到救助站,他們也跟警方取得聯系,根據老人提供的信息希望能找到老人女兒王蘭的聯系方式。但是戶籍系統只顯示王蘭2007年曾在廈門暫住過,沒有其他的信息。
工作人員說,他們這幾天準備買火車票送老人回去,畢竟老人年紀大了,總在外面漂泊也不好。( 文/圖 記者 吳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