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購房的職工家庭注意啦!廈門公積金貸款出臺新的利好政策,雙職工最高可貸100萬!今天,廈門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對我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作部分調整,主要有三大變化,包括貸款門檻降低,貸款執行利率和首付款比例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新政于2015年4月7日實施。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檻降低
取消“結清一年后再申請”規定
新政明確了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本市自住住房,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時不再查房。已結清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及配偶)可再次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優先向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這次政策調整中,取消了原有的“借款申請人及其配偶必須結清一年后方可再次申請貸款”和“申請公積金貸款時認房又認未結清的住房貸款”的兩項規定。也就是說,職工家庭還清公積金貸款后,只要有購房能力,即可利用公積金貸款再次購房。
在降低貸款門檻的同時,新政還明確了“優先向購買首套房、首改房的職工家庭發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目的在于更好地保障剛性購房群體的貸款需求。
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調整至20%
貸款利率統一按央行基準利率執行
新政明確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其中首付款比例可低至20%,而組合貸款的首付款比例由受委托銀行根據借款申請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此次政策調整后明確,只要借款申請人符合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貸款利率統一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基準利率執行。
此次調整取消了購房套數對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限制條款,首付款比例可低至20%。此前,職工首套購房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可按20%,90平米以上的按不低于30%支付;購買二套自住住房,則必須按不低于50%支付。
如果職工家庭欲購買一套中低價位的住房,支付20%的首付款后,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可滿足購房資金需求的情況下,無疑可為中低收入職工家庭有效緩解購房資金壓力。當然,若職工購買一套價位相對較高的住房,需申請組合貸款方能滿足購房資金需求,那么其首付款比例標準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 住房城鄉建設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受委托銀行根據借款申請人的信用狀況和還款能力等合理確定。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
雙職工最高100萬單職工最高50萬
新政明確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單職工40萬元,雙職工80萬元”,調整為“單職工50萬元,雙職工100萬元”。據了解,之前的標準是2012年初根據當時我市商品住宅平均銷售價格水平相應制定的,隨著我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的上漲,這一最高貸款額度標準已經難以滿足職工的貸款需求。
以總價143萬元、貸款期限30年、采用等額本息還款方式的一筆100萬元貸款為例,在政策調整前,該職工家庭最高可申請到80萬元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其余20萬元則需申請商業性配套住房貸款;而政策調整后,該職工家庭最高可申請到100萬元的公積金貸款,僅此一項至少可為職工家庭節省利息支出8.3萬余元。
新政還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中流動性調節系數對應的貸款使用率區間進行適當上調,讓職工在同等條件下得到更高額度的貸款保障。貸款使用率低于75%時流動性調節系數為1.2,高于75%、低于95%時為1,高于95%、低于100%時為0.8,高于100%時為0.6。
以繳存基數均為4655元(廈門市2013年度社平工資)、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分別為6703.2元(繳存6個月)、貸款期限30年雙職工家庭為例,根據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公式(公積金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12×35%×貸款年限)+借款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流動性調節系數) 計算,政策調整前,執行的是0.6的流動性調節系數,該職工家庭個人住房公積金可貸額度約為71萬元;政策調整后,執行的是1的流動性調節系數,可貸額度可達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