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福建自貿區被賦予六大主要任務,共16項措施??傮w方案全文大約一萬字,其中第三部分的主要任務和措施的總字數約8000字。
一、轉變政府職能下放權限
總體方案提出,將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推進政府管理模式創新,福建省能夠下放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全部下放給自貿區。并將原由政府部門承擔的資產評估、鑒定、咨詢、認證、檢驗檢測等職能逐步交由法律、會計、信用、檢驗檢測認證等專業服務機構承擔。
二、兩方面改革投資管理體制
A.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外商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由福建省辦理。
實施自貿區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制度,減少和取消對外商投資準入限制。先行選擇航運服務、商貿服務、專業服務、文化服務、社會服務及先進制造業等領域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吸引外資。
B.對一般境外投資項目和設立企業實行備案制。
三、支持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
A.支持開展汽車平行進口試點。允許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內設立保稅展示交易平臺。符合條件的地區可按政策規定申請實施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政策。允許境內期貨交易所開展期貨保稅交割試點。推進動漫創意、信息管理、數據處理、供應鏈管理、飛機及零部件維修等服務外包業務發展。
B.提升航運服務功能,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企業。允許外商以合資、合作形式從事公共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外方持股比例放寬至51%。允許試點海運快件國際和臺港澳中轉集拼業務。允許在自貿區內注冊的大陸資本郵輪企業所屬的“方便旗”郵輪,經批準從事兩岸四地郵輪運輸。
C.推進通關機制創新。建設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全程實施無紙化通關。試行企業自主報稅、自助通關、自助審放、重點稽核的通關征管作業。
四、金融企業結匯政策放寬
A.擴大金融對外開放。符合條件的自貿區內機構在限額內自主開展直接投資、并購、債務工具、金融類投資等交易。深化外匯管理改革,將直接投資外匯登記下放銀行辦理,外商直接投資項下外匯資本金可意愿結匯,進一步提高對外放款比例。允許自貿區內企業、銀行從境外借入本外幣資金,企業借入的外幣資金可結匯使用。放寬自貿區內法人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和外幣債券的審批和規模限制。
B.拓展金融服務功能。推進利率市場化,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試點發行企業和個人大額可轉讓存單。在加強有效監管前提下,允許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試點開辦外幣離岸業務。支持自貿區內法人銀行按有關規定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在合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逐步開展商品場外衍生品交易。支持廈門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建設。
五、建設平潭國際旅游島
建設國際旅游島,研究推動平潭實施部分國家旅游團入境免簽政策,對臺灣居民實施更加便利的入出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