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車司機頭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上午駕車被查出酒駕,當時車上還載有5名乘客。
昨日上午,翔安分局交警大隊機動中隊在翔安大道進行日常巡邏執勤。一輛金色的中型普通客車從前方駛來,客車司機看到民警后,立馬減速,這引起了執勤民警彭立獻的警覺,于是彭立獻將客車攔停。車窗搖下后,車內散發出一陣酒氣。彭立獻立即對駕駛員許某德(男,48歲,安溪人)進行酒精測試,經測試,許某德的酒精濃度為78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
“我昨晚10點多和朋友一起喝酒,大概喝了2兩白酒,11點半就回家睡覺了,沒想到第二天上午還是被查出酒駕。”許某德說。
經查,該客車屬廈門市全發展旅游客運汽車有限公司所有。被民警查獲時,該車正從島內駛往翔安火炬園區,車上載有5名乘客。
目前,該案件正在辦理中。“許某德對其酒后駕駛營運車輛的嚴重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民警告訴記者,“等待許某德的將是治安拘留15天、罰款人民幣5000元、扣留機動車、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申領駕駛證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