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嬰發燒住院治療,結果發現被用了過期的生理鹽水。院方表示藥物并未進入患者體內,已向患者家屬做出道歉和解釋。
家屬:女兒的點滴是過期的
呂先生的女兒今年6個多月大,5月5日下午因發燒到海滄長庚醫院治療。
8日上午,孩子的媽媽和奶奶帶著女嬰去病房外透透氣,因為還在掛點滴,就把點滴一起帶出去了。
“當時我媽隨手翻了下點滴的袋子,想看一下快滴完沒有,竟然發現上面印的有效日期早已經過了!”孩子媽媽回憶,她們倆立即推著孩子去護理站找醫務人員,一個姓劉的醫師得知說“不會吧”,但一看點滴袋,也承認確實過期了,讓護士趕緊換一袋。
昨日下午,導報記者在呂先生女兒的病房里看到了這袋過期的點滴。這是一袋50ml的生理鹽水,此時袋子里只剩下極少一部分液體,袋上顯示的生產日期是2013年4月18日,有效期至2015年3月22日;此外袋子上貼的紅色紙張顯示,該點滴是5月8日早上9點40分注射的。
呂先生說,當天他們向醫院反映了該情況,希望得到應有的處理,此外也向藥監部門反映,當天下午藥監部門的工作人員到場了解情況。“不過醫院的一個主管表示,由于周末領導不在,需要等到周一再答復,結果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們一個滿意的處理。”
呂先生表示,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他們家人只希望院方能出具一份證明,證明他的女兒有在醫院遇到這件事,其他的暫不追究。
院方:過期藥物未輸入體內
昨日下午,院方工作人員黃女士向導報記者表示,使用過期藥物,院方確實存在過錯。不過她稱,由于及時發現,藥物并未進入到患者體內,事后院方也向患者家屬進行了道歉和解釋,并把相關情況匯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黃女士介紹,這批過期的生理鹽水是存放在護理站的,按院方規定,護理站可以自行銷毀過期藥物。而當天對呂先生的女兒進行治療時,護理人員誤拿了藥物。不過,因為患兒的點滴速度比較慢,當時醫務人員與家長同時發現此事,上一瓶點滴的藥水還沒完全注射完畢,還有一部分留在注射管里,所以那瓶過期的生理鹽水并未注射到患者體內。至于那袋點滴為何只剩下很少的一部分,黃女士表示并不清楚。
昨日上午,司法所介入雙方的調解,院方表示會完全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呂先生一家則希望事件盡快有個結果。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記者 曾益航/文 沈威/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