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學校安全的廈門市教育局負責人曾經說,每天打開報紙,最不希望看到這樣的圖片:悲痛欲絕的家長,抱著無聲息的孩子哭泣——這往往意味著一條幼小的生命因為可以避免的錯誤消逝了。從去年底起,市教育局聯(lián)合廈門日報,根據(jù)季節(jié)特點,不定期推出學生安全手冊。隨著夏季來臨,防溺水成為學生安全宣傳的重中之重。
【事故篇】
去年廈門6名學生溺亡
市教育局昨日透露的廈門學生溺水事故報告顯示:2014年,我市學生溺水死亡人數(shù)6人,占全市學生非正常死亡人數(shù)的31.58%,即三成以上的學生非正常死亡是因為溺水,僅次于交通事故。溺水成為廈門學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二“殺手”。
分析
三大原因導致悲劇
盡管每年學校都要念防溺水的“緊箍咒”,但學生溺水事故還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發(fā)生,廈門學生的溺水死亡事故,常年高居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前兩位,“劇情幾乎相同”,悲劇為何一再上演?
廈門學生溺水事故報告總結了三方面主要原因:
1、缺乏監(jiān)管。有的家長為了維持生計,對孩子放松了監(jiān)管和監(jiān)護,錯誤地認為孩子結伴出去不會有危險,其實,孩子的自我約束力較差,判斷力弱,悲劇往往就在這時發(fā)生。
2、水情不明。調查發(fā)現(xiàn),現(xiàn)在很多孩子是在游泳館里學游泳,在游泳館感覺游得不錯。但是,如果憑游泳館的泳技去室外游泳,還得“小心再小心”,因為室外的水域有水流、暗流、漩渦等各種情況,和室內游泳池情況完全不同。溺水事故事后調查也顯示,孩子們往往最初只是在較淺水域嬉水或者游泳,再慢慢地進入深處,而他們對深處的水情一無所知,最終導致溺水。
3、逞強和興奮。市教育局提醒,逞強這種情況更容易發(fā)生在有一定游泳技能的大孩子身上。此外,暑假是學生的“狂歡”之時,尤其是高考后的“準大學生”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