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哥哥辦公司虛開發票發了財,楊某水眼紅了,他也叫上朋友合伙做起這門“生意”。“生意”越做越大,最終卻因為一份傳真廣告栽了,還扯出一堆購買發票逃稅的正規公司。
楊某水的哥哥叫楊某福,初中文化,今年38歲。2011年11月,他就因犯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罪被判緩刑兩年,但在緩刑期間,他又重操舊業。2012年初,他成立貿易公司,專門幫別人代開發票。見哥哥干這行賺了錢,2012年3月,楊某水也叫上朋友陳某根成立公司專門干這個。這家公司就只有這兩個人,投入不超過8萬元。他們的手法是:以票面額的3%-4%購買發票,再以票面額的6%-7%出售發票。
他們發出的一份代開發票的傳真廣告引起了警方的注意,2013年10月,楊某福、楊某水和陳某根被警方抓獲。警方順藤摸瓜,查獲了這三人的6個單位客戶,這些單位包括五金制品公司、工程公司、工貿公司等,每家公司逃稅的金額至少都在30萬元以上。
湖里區法院經審理判決,被告人楊某福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撤銷緩刑,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30萬元;楊某水、陳某根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25萬元。購買發票的單位分別被處以5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金,這些單位的經理、財務人員被判緩刑。
法官說法
虛開發票會產生一系列危害
法官說,虛開發票的行為誘發逃稅、騙稅等各類涉稅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嚴重擾亂稅收管理秩序和財經秩序,威脅國家經濟和稅收安全。正規公司拿著虛開的增值稅發票可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虛開的普通發票則可用于虛列成本,造成利潤減少以達到少繳所得稅的目的。
虛開發票包括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開票雙方乃至中介都須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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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7種稅收違法
上“黑名單”
納稅人偽造、變造、隱匿、擅自銷毀賬簿、記賬憑證,或在賬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經稅務機關通知申報而拒不申報或虛假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查補稅款金額300萬元以上,且占應納稅額10%以上的。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的稅款,查補稅款金額300萬元以上的。
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查補稅款金額250萬元以上的。
以暴力、威脅方法拒不繳納稅款的。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稅款數額500萬元以上的。
虛開普通發票,票面額累計3000萬元以上的。
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