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小宇拿著平板電腦拍下了自己和女友的合照。他不知道的是,在他拍下照片的那一刻,照片已經更新到了平板電腦主人的手機上。
看著隔壁女學生小花用上了平板電腦,小宇很是羨慕。羨慕之余,小宇萌生偷念。2015年2月2日9時許,小宇發現小花門沒鎖,往里一看,屋內也沒人。小宇走進小花屋里偷走平板電腦。
從洗手間出來的小花發現平板電腦不見了,便問小宇,小宇也說不知道。
一個多月后,小花的手機上更新了一張陌生照片,照片中的男女笑得開心。小花仔細一看,照片中的男子跟鄰居竟有幾分相似。小花突然想起之前丟失的平板電腦,手機跟平板電腦一個賬號,平板電腦被小花設置了自動同步。小花立即報警,民警果然從小宇住處搜出了小花的平板電腦。
近日,經湖里法院判決,小宇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