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菠蘿(又稱鳳梨)九成銷往大陸,但廈門檢驗檢疫部門近期在一批進口臺灣菠蘿中檢出農藥殘留超標。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已發布警示通報,要求各地方檢驗檢疫局對進口臺灣菠蘿實施針對氧化樂果的加嚴檢測,抽檢比例提高至10%。
出現問題的進口臺灣菠蘿HS編碼為0804300001,廈門檢驗檢疫局在樣品中檢出農藥氧化樂果含量為0.14毫克/千克,超過了大陸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0.02毫克/千克的限量。
臺灣“農委會”防檢局在對媒體解釋出口大陸的菠蘿農藥殘留超標問題時表示,臺灣2008年起禁用氧化樂果,可能是農民偷用農藥“大滅松”后植物代謝出氧化樂果。但是在臺灣大滅松只能用在柑橘類農作物,不能用在菠蘿上。
臺“農委會”農糧署表示,追查出偷用禁藥的外銷業者、果園及農民,會依法開罰新臺幣1.5萬元到15萬元。
大陸是臺灣菠蘿最大的出口市場,每年銷往大陸約8000噸,占臺灣菠蘿外銷份額的近九成,另有一成銷往日本。相對日本市場,大陸市場門檻較低。
查處進口臺灣菠蘿農藥殘留超標后,國家質檢日前發布《關于加強對進口臺灣菠蘿檢驗檢疫監管的警示通報》,要求各地方檢驗檢疫局對進口臺灣菠蘿實施針對氧化樂果的加嚴檢測,抽檢比例提高至10%。若加嚴檢測結果不合格,對相應貨物應采取召回、下架等處理措施,同時對其果園、包裝廠和/或出口商的同種水果實施連續5批的扣檢,檢測結果合格后方可放行。若加嚴檢測結果連續5批合格,恢復10%的抽檢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