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了兩套房子,產權證也都辦到手了,他以為撿了個便宜,沒想到房子卻有“前世今生”,如今他只能看著房子被別人使用,自己每個月還得按揭還款,“硬通貨”儼然成了“燙手山芋”,最近肖先生為這個事苦惱不已。
以為撿到便宜 卻碰上了難題
肖先生所買的房子位于遠洋大廈,一共有兩套,分別位于5樓和25樓。
在買房之前,肖先生了解到這兩套房子并無產權,而且25樓的那套房子已經有人在租用,租戶還問他沒有產權證怎么買賣。為了安全起見,最后肖先生通過擔保公司跟房東進行了交易,去年12月16日房東辦下了產權證,17日以400多萬元總價交易,23日房子便過戶到肖先生的名下。
雖然房子到手了,可是肖先生還是有點心里沒底,因為他后來了解到了自己所買房子的“前世今生”。原來房子之前之所以沒有產權證,是因為幾年前開發商在建房后卷款跑路了,那些交了購房款的業主雖然沒能辦下產權證,還是成了房子的使用者,肖先生的這兩套房子便是如此,其中25樓的那套使用者是一位姓楊的先生。
后來房子被法院執行拍賣,房子的前房東拍到房子后,便將它們出售給了肖先生,“當時我也不知道這些情況,對方(前房東)稱房子是債主抵押給他的,所以比較便宜,我也就買了,沒想到現在是這樣的情況。”
多次協商不成 房子拿不回來
為了將房子拿回來,肖先生拿到證件不久后,就跟楊先生聯系上了,不過溝通并不順利,對方并不愿把房子讓出來。此后肖先生又約對方當面談了幾次,其間有提出通過經濟補償來解決此事,由于雙方提出的金額差距太大而無法達成。
眼看協商不成,肖先生只能想著找個合適的機會再把房子要回來,“租戶跟我說他們合同是今年5月份到期,我就想要不等他們合同到期以后再處理這個事”。本月月初,耐心等待了近半年后,肖先生帶著自己的租戶再次來到現場,結果事情進展仍不順利。
“5日當天我們雙方在現場談,僵了一天都沒解決,連警察都趕來了,6日我們就在現場裝監控,7日把鎖換了,結果對方又自己拿了一把鎖把門鎖上。”說起近半個月的遭遇,肖先生很是無奈,“昨天早上監控的電都被停掉了,到了下午對方又拿了一把鎖過來鎖門,短短半個月,我們總共換了四把鎖,再這樣下去也不知道什么時候是個頭!”
房產存在糾紛 雙方都很無奈
對于肖先生的遭遇,楊先生覺得他和自己一樣,也算是個“受害者”。但是他堅持認為自己才是這個房子的合法使用者,“雖然他(肖先生)有產權證,但是他買房之前,這房子就已經存在糾紛了,現在糾紛都還沒解決,怎么就能辦證呢?”
據楊先生介紹,當初他跟開發商簽了購房協議,并于2006年交了80%的購房款,盡管后面開發商卷款跑路了,但自己理應是這套房子的合法使用者。楊先生表示,之前法院發拍賣公告時,自己有提出異議,可是卻沒有被采納,這讓他很是不服。
如今雙方一直僵持著,楊先生表示肖先生如果想解決此事的話,就應該讓法院來執行。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舞劇《二十四時舞》廈門首演2025-03-31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