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老板曾因收購贓車獲刑,但刑滿后重操舊業(yè),收購十四部贓車。近日,魏老板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在集美法院受到審判。
之前,魏老板就曾因收購贓車,于前年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六個月,而他的同伙李某也一樣,也曾因收購贓車,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但是,他們二人不思悔改,繼續(xù)重操舊業(yè)。去年6月,他們二人和同伙一起駕駛面包車,先后在集美區(qū)、同安區(qū)等地收購贓車共十四部。
去年6月30日晚,魏老板、李某等人將多部贓車轉(zhuǎn)移至一輛廂式貨車里,由魏老板駕駛貨車,打算將十四部贓車運往廣東省銷贓時,被公安機關(guān)人贓俱獲。經(jīng)鑒定,十四部機動車價值89096元。
近日,魏老板被集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其同伙李某因在緩刑期間再犯,數(shù)罪并罰,被執(zhí)行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