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陌”上認識的男網友約開房,集美某高校的大二女生小余早有準備———她提前購買了使人昏睡的藥,若對方人不錯,就發生性關系再拿錢,如果不行,就下藥并趁機拿走對方的東西。赴約后,小余發現對方長得不怎么樣,而且還有妻子孩子,遂按照第二個方案下藥,并拿走對方手機及600元現金。
近日,集美法院認定其行為構成搶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見面前準備好迷藥
2014年暑假期間,小余通過“陌陌”聊天工具注冊了一網名,并認識了網友“小新”(化名),兩人互相關注之后,經常在網上聊天。在聊天中,小新多次表示很欣賞小余,對小余有好感,并表示想“包養”小余。
2014年7月22日,小新在聊天中表示他已經在酒店開好房,想約小余見面。小余答應下來,并在準備赴約的同時,也在網上提前買好了能夠使人昏睡的“小藥丸”。
“如果和小新見面后覺得他人不錯,那就和他發生性關系,反正他會給錢。萬一見面后覺得他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樣子,那就不和他發生性關系,再找個機會讓他吃下自己買的那些藥,讓他睡著,然后偷偷拿點錢走。”小余心里琢磨著這件事。
下藥后拿走手機和錢
隨后,兩人如期在酒店房間見面。通過聊天,小余得知小新有老婆孩子,而且長相也不帥氣,因此不想和小新發生性關系。但小新卻對小余一直動手動腳,小余就催促小新先去洗澡。
小新樂呵呵地去了浴室洗澡,準備享受“盛宴”,在房內的小余就悄悄往小新的杯子里放了6顆可以令人昏睡的“小藥丸”。
當小新洗澡完出來后,小余騙其喝下含有小藥丸的酒水,不到20分鐘,小新便躺下睡著了,此時小余趁機拿走了小新的蘋果5S手機及現金600元。
已構成搶劫罪
據了解,集美法院認定,被告人小余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藥物催眠的方法使他人喪失反抗能力,劫取他人財物,價值達人民幣4831元,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
鑒于被告人小余曾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已將涉案款物退還被害人并取得諒解,其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表現良好,被評為文明在押人員,對其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據此,判處小余有期徒刑三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聲音
我真心知錯了!
判決后,小余表示服法,她還向法官提交了自己手寫的悔過書(節選):
“我是一名來自單親家庭的孩子,一位平凡的大學生,我擁有所有人性的缺點———對物質的欲望,對情感的追求,也擁有所有青春期女孩的叛逆和迷茫,于是我迷失在物欲橫流的社會里……經過在關押期間的學習、教育,我才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想起了為我受盡煎熬的母親,想起了曾經給我無限希望和憧憬的校園。我真心知道錯了,我明白我所受到的懲罰都是為自己的無知付出的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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