椅斷腿致孕婦早產醫院賠償4萬元
2014年7月14日晚,因為“懷孕36周,胎動減少2天”,小美被家屬送進了廈門某醫院。經檢查,小美及胎兒情況不好,小美住院觀察。
次日凌晨1時許,小美起來走動,見到凳子就想著坐下歇歇。不承想,小美一坐下去直接摔在了地上。原來,這是一張斷了“腿”的椅子。小美的肚子左側直接磕到了椅子扶手,肚子感到不規律的陣痛。
小美和家屬向醫生提出了剖腹產的要求,結果醫生以未達剖腹指標為由拒絕了。看到小美出血較多,凌晨3點多,醫生終于答應進行剖腹產手術。早上5點多,寶寶出生,可寶寶呼吸急促,口吐白沫。出了手術室后,寶寶直接被送到了新生兒重癥監護室。經搶救,寶寶基本被治愈,但還是存在早產兒腦病風險,需要隨訪。
小美認為,醫院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過錯,且拒絕孕婦摔倒后提出的剖腹產請求,錯過了最佳分娩時機,才導致寶寶存在腦病風險。小美要求醫院承擔責任,提出了12萬元的賠償主張。
對此,醫院辯稱,該事件為意外性事件,跟醫療過程本身無關。而且,入院時,胎兒宮內情況一直不理想,患兒疾病與早產沒有直接關系,跌倒只是早產的一個誘因。
醫調辦讓患方在“點調機”專家庫里自行挑選調解員、社會監督員、醫學專家、法學專家。專家合議認為,摔倒和早產有一定關系,患兒的疾病是普通的早產兒疾病,醫院在搶救方面符合診療常規,但在管理方面確實存在問題。經調解,醫院賠償小美4萬元,雙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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