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車主坐公交回家
按照“行動方案”,警方先放車子上橋,但在靠近島內位置設卡,實施三個方向的攔截:一是前方攔截,截住車流;二是后方攔截;三是側面攔截,封集美大橋通往機場的匝道。
19:05,在大橋靠近島內的下穿隧道位置,此前上橋的汽車、50多部電動車和摩托車,黑壓壓被攔下。
看到前方“軍情”,最后一撥電動車和摩托車停在300米外,不敢往前,但回頭已經無路,后方民警趕到。
汽車被放走以后,82部電動車和摩托車被留下。車主們沒有抗法,交出車子,領走單子,拿走車上物品——一個水桶,一捆水管,兩塊木板,一個麻袋,一個工具包……“你們要去哪里?去那邊坐車。”交警指著不遠處的一輛中巴車,那是為車主準備的“專車”,送他們去最近的公交車站坐車回家。幾名渾身臟兮兮的建筑工人,拎著重重的袋子上車。“沒車了,明天坐公交。”他們說。
19:40,82架車全部運上平板車,其中摩托車16部,電動摩托車2部,電動自行車64部。
觀點
執法只是末端便民才是出路
被查扣的車輛應當區分看待。
廈門島內從1999年起禁摩,卻屢禁不止,對于從島外進島的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應當嚴加管控,嚴格處罰。有人建議,把廈門島內出島收費改為進島收費,增加設卡,便利攔查。
另外一部分車輛是電動自行車。據觀察,很多車主是建筑工人,被攔下時,他們的衣服上、臉上,粘著工地的灰塵、墻壁的白漆、地上的沙粒、削下的木屑,車上搭載了沉甸甸的工具。
他們之所以往來島內外,是因為居住地點在島內,家人在島內打工、上學,可他們卻在島外打工,電動自行車是他們最便捷的交通工具,而且還是生產運輸工具。“我也知道不能騎,但是出了島,還要走很遠的路,有電動車會更方便。”一名電動車主說。
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民盟廈門市委副主委朱獎懷指出,應當關注弱勢群體的交通出行需求,在“四橋一隧”的島外出口,公交車站旁邊,設置專門的停車場,免費提供給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等停放,作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由政府埋單。
依托停車場,島外的人進島,可以將車停放在停車場內,完成換乘;島內的出島,也可以先搭乘公交車出島,再換摩托車、電動車。“公交首末站不僅僅是停幾臺公交車就完了,還可以停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出租車、旅游車輛等。”朱獎懷說。
從法律和安全考慮,警方嚴格執法,維護法律法規的權威,理所應當,但從長遠來看,執法只是末端,要想尋找出路,對癥下藥,還得從需求出發,加強交通配套設施的規劃和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