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建省環保廳最新通報5月份城市空氣質量排名情況顯示,全省9個設區市空氣質量排名依次為龍巖、南平、莆田、三明、寧德、廈門、漳州、泉州和福州。
通報稱,5月份,全省2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9.9%,其中一級達標天數比例為50.5%,二級達標天數比例為49.4%。與上年同期相比,平均達標天數比例提高0.3個百分點,其中,一級提高1.0個百分點,二級下降0.7個百分點。
14個縣級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平均為99.8%,其中一級達標天數比例為47.0%,二級達標天數比例為52.8%。與上年同期相比,平均達標天數比例提高0.5個百分點,其中,一級下降9.8個百分點,二級上升10.3個百分點。
9個設區市作為實施新空氣質量標準的城市,按照國家相關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評價,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在96.7%~100%之間,平均為98.9%。其中一級達標天數比例為43.6%,二級達標天數比例分別為55.3%。9個設區市中,廈門、莆田、三明、漳州、南平和龍巖6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均為100%,福州、泉州和寧德3個城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比例低于100%,福州、泉州和寧德城市空氣質量出現超標的原因均為臭氧日最大8小時值超標。與上年同期相比,廈門達標天數比例提高3.2個百分點,福州和泉州達標天數比例下降3.2和0.1個百分點。
此外,根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技術規定》,5月份,9個設區市空氣質量排名依次為龍巖、南平、莆田、三明、寧德、廈門、漳州、泉州和福州。首要污染物:福州、三明為二氧化氮,泉州為可吸入顆粒物,廈門、莆田、漳州和寧德為細顆粒物,南平和龍巖為臭氧。與上年同期相比,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福州、廈門和泉州分別下降0.21、1.10和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