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老人頻頻爆發(fā)財產爭奪戰(zhàn)。近日,廈門法院受理了多起再婚老人鬧離婚爭財產的官司。
其中,既有老人狀告再婚妻子不照顧自己只管爭財產的,也有再婚妻子和老人子女大打出手鬧上法庭的。
據法官介紹,老人再婚帶來的遺產繼承糾紛逐年增多,由于再婚家庭兩輩人之間情感關系薄弱,一旦出現(xiàn)糾紛,很容易為錢反目成仇。
怪事87歲老教師起訴鬧離婚
老林今年已經87歲高齡,他原本是廈門一所重點中學的老教師。喪偶多年之后,老林日益覺得孤單,出于“老來有伴”的目的,他于十年前與吳女士在廈門登記結婚。吳女士年齡比老林小六歲。
結婚之后,剛開始夫妻雙方相處不錯,但后來老林發(fā)現(xiàn),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據老林說,幾年前他被查出患鼻咽癌后,生病治療期間,再婚的妻子要求老林寫一份有利于妻子的財產處分遺囑,但老林拒絕了。
吳女士要求立遺囑遭拒后,又讓老林簽字確認其起草的《老林再婚后個人的經濟收支情況說明書》,聲稱雙方在婚姻期間,她承擔了家庭大部分支出。老林說,他出于無奈只好簽字。
更讓老林寒心的是,妻子為防止他去辦理公證遺囑,怕他將遺產公證給子女,不僅扣留了他所有的身份證件,而且扣留了他的工資卡和5張定期銀行存款單,斷了老林賴以治病的經濟命脈。
焦點再婚老夫妻還有感情嗎?
因此,老林起訴認為,夫妻二人不僅婚后無法建立感情,甚至連婚前彼此的好感都因對方的惡行而耗盡,老林“老來有伴”的目的也不可能實現(xiàn)。所以,老林起訴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并判令再婚妻子交出老林被控制的香港身份證、回鄉(xiāng)證、工資卡及5張前妻名下定期銀行存款單。
但吳女士答辯說,她認為夫妻感情并沒有破裂。她還說:“老林起訴離婚是出于財產的原因,是他的女兒要爭財產,才讓父親提出離婚的,因為老林曾經承諾結婚后就把房子給我。”
吳女士還說,自從老林被確診是鼻咽癌后,這些年來她一直悉心照顧。另外,老林前妻的存單是老林自己交給她的。因此,吳女士不同意離婚。
判決感情尚未破裂但財產應歸還
近日,思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老林的離婚訴求,不過判決支持了老林的其余訴求,要求吳女士返還老林被控制的證件、工資卡及5張前妻名下的存款單。
法院判決認為,婚后雙方雖因與婚前子女的猜忌等而引起不快,但并無證據體現(xiàn)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只要雙方互諒互讓、加強交流、進一步互相理解,夫妻感情尚有和好可能。因此,法院認為雙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決駁回離婚訴求。
不過,關于老林被控制的財產,法院認為,這些財產均屬于老林個人所有的婚前財產,并非夫妻共有財產,因此,不管這些財產和物品是否老林本人自愿交付給吳女士,老林都有權利要求收回并恢復由其本人持有、保管的狀態(tài)。
現(xiàn)象調查
再婚老人官司逐年增多
導報記者從思明法院了解到,隨著老人再婚數(shù)量的增大,再婚老人引發(fā)的官司也逐年增多。
“鬧到法院的再婚老人,多數(shù)都與財產有關。”法官介紹,老人再婚不排除功利性目的。因此,老年人婚姻必須面對的是財產問題,這涉及雙方兒女的繼承問題,這個問題處理不好,老年人二婚婚姻很難幸福,而老年婚姻也不排除一方因為利益趨動才結婚的。
法官提醒說,要避免這種爭端,一方面,子女們如果實在不愿意將財產“送”給保姆,應在父親或母親在世時,依法做出明確約定;另一方面,想娶保姆或者再婚的老人,也應該事先立好遺囑。
律師提醒
“三招”保護財產
福建信海律師事務所林敏輝律師提醒說,再婚老人應當采取三大舉措保護自己的財產安全。
首先,再婚前,雙方可進行婚前財產公證,明確雙方各自婚前財產狀況,以免婚前財產與婚后財產混同,難以區(qū)分。
其次,老人也應提高法律意識,正確認識遺囑,正確立遺囑??梢圆扇∽詴z囑、代書遺囑、公證遺囑等形式,對自己的財產分配留下明確的書面處理說明,做到“有備無患”。
最后,再婚老人在世時,也應積極妥善處理好家庭關系,努力采取措施促進再婚配偶與繼子女之間建立和諧、團結的家庭成員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