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報警稱住宅被盜,損失一萬多元,不過,民警調查發現,事實根本不是如此。
7月8日下午,集美鳳安邊防派出所民警接到一起警情:轄區男子小劉稱,自己被盜了一萬多元。民警馬上趕到現場,發現小劉的住所門窗完好,物件擺放整齊,沒有被盜的跡象。
在民警的詢問下,小劉稱:“我和我女朋友租這間房子有半年了,今天找銀行卡要去取錢的時候,發現我們兩人共用的一張銀行卡和一條金項鏈不見了。”
小劉介紹,銀行卡里的錢和金項鏈價值一萬多元,隨后,民警詢問小劉是否聯系了女友,小劉支支吾吾地回答說,自己最近跟女友吵架,如今女友離開了,已經有幾天沒聯系了。
民警進一步了解到,小劉與女友小王是通過微信認識的,已經同居半年,這半年來,兩人的感情矛盾越來越深。幾日前,當小劉得知女友拿走了項鏈和銀行卡后,曾找小王討要,可是小王不答應,于是小劉就想到采取報警的方式,要求女友歸還財物。
民警了解緣由后,在電話里跟小王講解了其中的利害關系。最后,小王答應過幾天會將銀行卡和項鏈歸還給小劉。事后,民警對小劉進行了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