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4年9月起,廈門市開始正式對外受理2005年年底之前注冊登記的、本市非公務類黃標車的提前報廢補助申請。我市第一階段黃標車提前報廢補貼以今年的8月1日為時間節(jié)點,分兩個階段進行差別化補貼。據(jù)悉,車主如果等到8月才申請報廢,拿到手的補貼將比現(xiàn)在就辦少掉好幾千元。
據(jù)市商務局的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差別化的補貼規(guī)定,在7月31日(含)以前申請報廢的,在基準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可以多領10%補貼。車主如果是在8月1日到今年12月31日申請報廢,拿到的則是基準補貼標準的90%。
2005年底以前注冊的符合方案規(guī)定的營運車輛需在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交售給經福建省經貿委認定資格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提前報廢的車輛,未在第一階段交售的,不予補貼。車主將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yè)的日期也就是決定車主按哪個方案領取補貼的“終止日期”。這個“終止日期”是以黃標車送去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yè)報廢時,企業(yè)開出的《報廢汽車回收證明》上的時間為準。
算算賬
報廢車輛:2005年底前注冊登記的本市黃標車
●報廢時間:8月1日前
●補貼標準:
基準補貼標準×1.1
●報廢時間:8月1日到今年12月31日
●補貼標準:
基準補貼標準×0.9
結論:7月報廢和8月報廢,補貼數(shù)額有20%的差額
【同步】
第二階段黃標車提前報廢補貼申請啟動
報廢時間不同
補貼數(shù)額差上萬元
廈門市商務局提醒相關車主,我市2006年到2014年間登記注冊的黃標車的提前報廢補貼申請開始受理了。
車主在今年年底前拿到《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將可以領取最高補貼。最高的補貼車型可獲得5.17萬元的補償。第二階段黃標車提前報廢補貼也采用差別化補貼,分三階段。第一階段2015年12月31日(含)前提前報廢的,補貼將在基準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在第二階段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含)提前報廢的,補貼金額將按基準補貼標準。第三階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含)提前報廢的,補貼金額將在基準補貼標準的基礎上減少20%。
以基準補貼標準最高的2009年重型載貨車為例。其基準補貼標準為4.7萬元,車主如果在今年年底前提前報廢的,就能能領取51700元。如果在第二階段提前報廢的,那么只能領取47000元。而若等到第三階段才提前報廢的,只能領到37600元的補貼。同樣的車型、同樣的注冊時間,僅僅是報廢的時間不同,補貼數(shù)額就相差了14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