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市民、游客在廈大白城海域游泳。
進入暑期以來,又多了一項深受市民喜愛的夏季運動———游泳。入夏之初,思明區文化體育出版局就聯合晨報發出游泳安全倡議,提醒市民注意夏季公共游泳場所安全等。然而不幸的是,入夏以來,廈門海域還是發生了多起溺水事故。因此,思明區文化體育出版局再次聯合晨報溫馨提醒市民,請關注游泳安全,牢記游泳的若干禁忌。
游泳池應規范安全管理
思明區文化體育出版局提醒,請轄區內各游泳場所責任人/單位務必高度重視泳池的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泳池開放前應認真對照泳池開放標準和條件;包括但不限于《游泳場所體育設施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說明性材料》(詳見表格),進行自查,確保泳池開放條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條件等,對不符合開放標準和條件的必須在泳池開放前整改到位;同時應健全各項安全保障設備設施及配置救生條件(如救生員等),確保市民的游泳健身安全。
加強海濱浴場安全管理
根據思明區政府的規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為轄區內的4個海濱浴場救生站(白城、珍珠灣、椰風寨、觀音山)的啟用時間,期間每天各站點均應有救生員正常值班并沿海巡邏。思明區文化體育出版局提醒市民及游客,按照救生站屋頂所懸掛的救生旗語(上紅下黃的旗幟為浴場開放,可以游泳;全紅的旗幟為禁止游泳),聽從救生員的指揮和引導,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護,如遇險情請及時呼救并撥打120和海上110。
牢記這些游泳注意事項
1.忌飯前飯后游泳:空腹游泳會影響食欲和消化功能,也會在游泳中發生頭昏、乏力等意外情況;飽腹游泳亦會影響消化功能,還會產生胃痙攣甚至嘔吐、腹痛等現象。
2.忌劇烈運動后游泳:劇烈運動后馬上游泳,會使心臟加重負擔;體溫的急劇下降,會使抵抗力減弱,引起感冒、咽喉炎等。
3.忌在非正規或不具備救生條件的游泳場所游泳:切忌貿然在非正規或不具備救生條件的游泳場所下水游泳;水域周圍和水下情況復雜的或水體較深處等亦均不宜下水游泳,以免發生意外。
4.忌長時間曝曬游泳:長時間曝曬會產生曬斑或引起急性皮炎,亦稱日光灼傷。為防止曬斑的發生,上岸后最好用傘遮陽,或到有樹蔭的地方休息,或用浴巾在身上保護皮膚,或在身體裸露處涂防曬霜。
5.忌不做準備活動就游泳:水溫通常會比體溫低,因此,下水前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否則易導致身體不適。
6.忌游泳時間過久:皮膚對寒冷刺激一般有三個反應期。第一期:入水后,受冷的刺激,皮膚血管收縮,膚色呈蒼白;第二期:在水中停留一定時間后,體表血流擴張,皮膚由蒼白轉呈淺紅色,膚體由冷轉暖;第三期:停留過久,體溫熱散大于熱發,皮膚出現雞皮疙瘩和寒顫現象。這是夏游的禁忌期,應及時出水。游泳持續時間一般不應超過1個半小時到2個小時。
7.忌有癲癇病史或精神病患者游泳:癲癇病史者在發作時會有一瞬間的意識失控,如果在游泳中突然誘發,就難免發生意外事故。
8.忌高血壓患者游泳:特別是頑固性的高血壓,藥物難以控制,游泳有誘發中風的潛在危險,應絕對避免。
9.忌心臟病患者游泳:如先天性心臟病、嚴重冠心病、風濕性瓣膜病、較嚴重心律失常等患者,對游泳應“敬而遠之”。
10.忌患中耳炎游泳:不論是慢性還是急性中耳炎,因水進入發炎的中耳,等于“雪上加霜”,使病情加重,甚至可使顱內感染等。
11.忌患急性眼結膜炎游泳:該病的病毒在游泳池里傳染速度之快、范圍之廣令人吃驚。在該病流行季節,即使是健康人也應避免到游泳池內游泳。
12.忌患某些皮膚病游泳:傳染病患者如肝炎、各類皮膚癬疹(尤其腳癬等)、重癥沙眼、急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等患者及過敏性皮膚病患者忌入公共游泳場所。
13.忌酒后游泳:酒后游泳會使體內儲備的葡萄糖大量消耗并出現低血糖,酒精也會抑制肝臟的正常生理功能,妨礙體內葡萄糖的轉化及儲備,從而發生意外。
14.進入公共游泳場所前應做好自身清潔工作。
15.下水游泳前必須要了解自己的健康狀況,不適宜游泳的切忌下水;對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僅在有安全保障的區域或范圍內游泳,切忌逞能或貿然跳水、潛泳或互相打鬧等,以免發生嗆水、溺水或其他意外。
16.在游泳中如遇身體不舒服(如眩暈、惡心、心慌、氣短等),應立即呼救或上岸休息;如遇腳部抽筋,應保持冷靜,可用力蹬腳或做跳躍動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時呼叫救援。
17.下水前應了解掌握相關的溺水急救知識,以便在遇到溺水事故時能科學有效施救或自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