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大意,遭竊兩次后,仍然不鎖房門,導致小偷第三次入室盜竊。不過,最后一次,小偷因反鎖房門,正好被主人逮個正著。昨日,導報記者從翔安區人民檢察院獲悉,李某因涉嫌盜竊罪被批準逮捕。
今年5月20日,姜先生回到翔安內厝新垵村的宿舍時,發現房門打不開了,他記得出去的時候,房門并沒有鎖住。他把耳朵貼近門邊,聽到床底下有聲響,這時他意識到房間里有小偷。
姜先生急忙報警。民警到達現場,將小偷從床底下拉了出來。見到小偷真容后,姜先生發現這是廠里的員工,隨后他聯想到了當月兩次房間遭竊的經歷。一次是放在褲子里的100元現金不見了,另一次是放在錢包內的150元現金消失了。
據李某交代,一個月前,他就沒在廠里上班了,因為沒有錢花,所以才會去盜竊姜先生的財物。他用房東給的鑰匙,先后3次盜竊了姜某的財物,用于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