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名無業的社會閑散人員,卻自稱“和教育局長很熟”;他明明無法“包上公辦校”,卻以此為由騙走53名家長46.1萬元。昨日,導報記者從集美區法院獲悉,這名借“公辦校指標”騙錢的男子近日受到審判。
去年9月1日,正是新生入學的日子,可是在集美區打工的53位外來人員卻遇上了大麻煩。當他們滿懷信心到被告人陳某“指定”的公辦小學報到時,卻被告知他們的子女根本無法就讀這些公辦學校。家長們頓時手足無措。
原來,這些外來打工的家長為了小孩能進公辦學校,都花錢托陳某“找關系”,可陳某拿了53位家長共計46.1萬元錢,卻沒有幫他們辦事。
近日,集美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達人民幣46.1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因此,一審判處他有期徒刑七年零八個月,并處罰金4.6萬元,并責令其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官提醒
別迷信“走后門”,讓騙子有機可乘
法官說,騙子以“包上公辦學校”等名義詐騙屢屢得手,其中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外地戶籍學生家長“望子成龍”心切的心理,讓騙子有可乘之機。另一方面,是被騙家長過分迷信“關系”的因素。對“走關系”、“走后門”的盲目迷信、過分相信,對此心存僥幸,像該案不少受害人都是通過朋友搭橋牽線找到被告人的,使得騙子通過這一現象大做文章進行詐騙。
法官提醒說,家長應多關注招生入學規定,不要迷信“關系”疏通,要提高警惕,擦亮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