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不離身,人在廈門,張女士卡里的20萬元卻在深圳被人盜刷。
更讓張女士想不到的是,這起盜刷案竟是“里應外合”。她信任多年的員工背叛了她,伙同騙子聯手作案。
昨日,導報記者從思明區法院獲悉,與騙子合謀的員工林某以及克隆卡盜刷團伙的三名成員近日都被送上了審判庭。
卡不離身 20萬元“不翼而飛”
張女士是廈門一家公司的老板。2014年5月6日晚上,身在廈門的張女士收到短信通知,她的銀行卡消費了20萬元,卡里幾乎沒有余額了。
案發后,張女士趕緊報警。警方調查發現,這筆錢是在深圳一服裝城的一臺POS機被刷走的。警方順藤摸瓜,先后抓獲了四名嫌疑人,其中三名是偽卡盜刷團伙的成員,還有一名竟然是張女士公司的員工。
原來,27歲的林某為張女士打工多年,深得張女士的信任。甚至,張女士平時都會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林某,讓林某幫自己到銀行取款。
但是,張女士沒有想到,2014年4月的一天,她信任的老員工林某幫忙取款后,竟用事先準備好的讀卡器盜取了這張銀行卡的信息。
真相驚人 竟是員工“里應外合”
據林某事后交代,他是通過一個信用卡交流QQ群認識了吳某興,讀卡器正是吳某興交給他的。2014年4月27日,經吳某興牽線,林某把盜取的信息交給鄧某湖,而鄧某湖找劉某龍制作偽卡。他們約定事成之后一起分贓。
2014年5月初,劉某龍躲在深圳的一家旅館里用這些信息制作了一張克隆卡,一查詢,發現卡內余額竟有20萬元,他立即去找可以刷卡套現的POS機伺機盜刷。
成功盜刷20萬元后,林某和劉某龍、鄧某湖、吳某興四人都參與了分贓。但是,他們得手后不久,就被警方抓獲。
案件審理期間,被告人林某的家人退賠了被害人張女士的部分損失并賠禮道歉,被害人張女士也對被告人林某表示了諒解。
近日,思明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林某等四人的行為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同時,參與克隆卡盜刷的其余三人也分別被判處四年半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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