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偷錢包、偷手機,可對于賴某而言,偷條價值不菲的紅龍魚才是“正經事”。但就在他動手偷一條價值5300元的印尼辣椒紅龍魚時,他被逮住了。
2014年11月16日,賴某在思明區溪岸路一水族館內盜得新加坡紅龍魚一條。半個月后,他再次動手,盜走了湖濱中路某水族館一條印尼辣椒紅龍魚。同年12月月底,賴某又動起了念頭。這一次,他還是看中了湖濱中路的這家水族館。不過,就在他將手伸向一條印尼辣椒紅龍魚時,水族館工作人員識破了他的伎倆,賴某被抓現行。
近日,經思明法院判決,賴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拘役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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