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完50歲生日,沒收到公司的禮物,卻收到了公司的解雇書。阿香不服,將東家告上法庭。可是,她還是輸了。法官介紹,像這類案件,走入訴訟途徑的不多,但現實生活中并不少見。法官提醒,員工可通過調解方式與企業進行協商,調解得好的,獲賠可能性大,可能還能保住工作。
阿香才過完50歲生日,還沉浸在喜悅中。可是,她沒有等到公司的禮物,卻等來了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通知。
法定退休年齡早于勞動合同期限到來,公司因此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系,這究竟是不是公司違約?外來務工人員阿香因為此事將老東家告上了法庭。
50歲生日剛過就被解雇
阿香是外地人,早些年跟著丈夫來到廈門,在某汽車配件廠找了份工作。阿香和公司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至2017年。
2013年12月,阿香迎來了50歲生日。讓她沒想到的是,50歲生日的到來讓她失去了工作。2014年初的一天,阿香突然接到公司通知,稱阿香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要終止與她的勞動關系。
“合同期限明明是到2017年,怎么突然就要被解雇了?”阿香很納悶。平時從新聞里、老鄉口里聽過很多公司無故解雇員工的事,阿香開始質疑公司的行為:“公司就這樣解雇我,是不是違約了?”阿香覺得,如果公司違約,應當支付經濟賠償金。
還有一事,讓阿香更愁。這幾年,阿香繳交了社會保險金,本想著后半輩子有了保障。這下糟了,如果被公司解雇,養老保險該怎么辦?
要求公司賠償7.7萬元
得知公司要跟自己解除勞動關系的那幾天,阿香吃不好睡不著。身邊人建議,不行就走法律途徑。阿香遂帶著疑問向仲裁委提起勞動仲裁,但仲裁裁決未支持阿香的訴求。幾天后,阿香帶著起訴狀來到了集美法院,狀告該汽車配件公司,要求該公司支付違約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7.7萬元。
對此,該汽車配件公司認為,阿香已于2013年12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雙方關系自2013年12月終止。之后,雙方之間系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公司不必支付賠償金。
法院駁回了員工訴求
近日,經審理,集美法院駁回了阿香的主張。
法院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阿香于2013年12月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公司以此為由終止雙方勞動關系,未違法法律規定,不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無需支付阿香經濟賠償金。
另外,在社會保險金問題上,法院認為,雙方勞動關系終止后,如果繼續存在用工關系,阿香與公司之間的關系則由勞動關系轉變為勞務關系,此后公司無義務為阿香繳交社會保險。
法定退休年齡是道就業坎
集美法院鐘法官介紹,像阿香這類案件,走入訴訟途徑的不多,但現實生活中并不少見。網上搜索“退休年齡”、“合同期限”,就會發現不少員工、企業均遇到類似糾紛。
“法定退休年齡在一些人看來,就是一個數字,特別是對于那些私企員工。”鐘法官說,但實際上,圍繞這個數字可能產生許多糾紛。
退休年齡早于合同期限先至的,一般情況下,法院判決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即便公司未告知,法定退休年齡一到,勞動關系解除,要么離職,要么自動轉為勞務關系,公司不必再為其繳納醫社保等。
據介紹,除此之外,徘徊在法定退休年齡上的糾紛還有以下幾類,如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卻在崗位上受傷的、社會保險繳交未達到15年期限的等。目前,過了退休年齡在崗位上受傷的,申請工傷鑒定難,一般按人身損害賠償進行。而社會保險糾紛的,因其多有政策性因素,在某種程度上,于訴訟而言是無解的。
因為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作為依據,被解除勞動關系的員工通過訴訟很難獲賠。法官建議,若遇上此情形,可通過調解方式與企業進行協商,調解得好的,獲賠可能性大,可能還能保住工作。有關社保的繳費年限問題,勞動者也可咨詢社保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