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違停超3次
罰款金額或將翻倍
違法停車和違法駕駛機動車的管理一直是“老大難”問題,修正案草案或將對違法停車和違法駕駛機動車較為嚴重的幾項情形,加重處罰力度。
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車站、網狀線區域停車的,或將被處以400元罰款;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時段停車的,或將被處以500元罰款;在橋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車的,或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一年內違反上述規定3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每次或將處該項規定數額兩倍的罰款。
違反規定進入應急專用車道行駛的;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逆向行駛的;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遮擋、污損機動車號牌的;在道路上發生財產損失交通事故,不按規定撤離現場,造成交通阻塞的,或將分別被處以500元罰款。一年內違反上述規定3次以上的,從第三次起,罰款金額也或將翻倍。
土方車超載
最高或將罰5萬元
土方車超載行為屢禁不止,給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極大的隱患,對土方車違法超載行為的處罰力度也或將加大。
超過核定載質量200%以上的,擬處以3000元罰款并處暫扣機動車駕駛證3個月,對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處以5萬元罰款。
行人違反交規
或將處100元罰款
目前,對車輛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不斷加大,而對行人不遵守交通通行規定卻少有處罰。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不僅妨礙交通秩序,對自身安全也是很大的危害。
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違反交通信號燈指示通行的;在機動車道內兜售、發送物品的;進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的;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的行人,擬處以100元罰款。